山东“台胞台企服务年”实现利用台资11.35亿美元

时间:2010-01-18 10:33   来源:你好台湾网

  你好台湾网1月15日消息 山东省2009年开展了“台胞台企服务年”活动,在融资、土地、税费等方面对台企给予支持。据介绍,山东2009年成功引进台资项目232个,实际利用资达到11.35亿美元。

  山东省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介绍,为帮助台企渡过金融危机,山东省开展了“台胞台企服务年”活动。为解决企业资金困难,山东省台办去年协调省内多家金融机构,共为172家台资企业贷款55亿元人民币。山东省国土资源厅专门下发了《关于积极支持台资企业发展的通知》,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台资大项目实行“点供”。山东省税务、劳动部门制定多项优惠措施,对出资达到资本金25%的台资企业暂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据介绍,2009年山东省共出台了定点医疗服务、便利通关、旅游合作交流等方面110多条优惠措施,进一步改善了山东省对台招商引资环境。2009年山东利用台资1000万美元以上的大项目42个,3000万美元以上的大项目达到9个,特别是引进台湾光电子项目方面取得重大突破,仅在谈的光电项目总投资就达到23亿美元。(记者 刘宝森 袁军宝)

编辑:马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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