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参加居民养老保险今年起每年补30元

时间:2009-12-16 15:26   来源:北京晚报

  从今年起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保险费,且符合享受缴费期补贴条件的参保人员,每人每年将享受由区县财政给予30元的缴费补贴。全市预计发放缴费补贴4300万元。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本市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已达155.9万人,其中参保城镇居民6.82万,农民149.16万,农民参保率达到90%。领取待遇人员12.03万人,平均月养老金水平400余元。

  参保缴费即可享受补贴

  凡是具有本市户籍,男年满16周岁未满60周岁、女年满16周岁未满55周岁(不含在校生),未纳入行政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或不符合参加本市基本养老保险条件的城乡居民,且当年缴纳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的人员,可按年享受缴费补贴。

  享受补贴时间最长15年

  对符合享受缴费补贴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按年度给予每人每年30元的缴费补贴,补贴年限最长不超过15年。

  缴费补贴计入个人账户

  缴费补贴由各区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在每年3月底前,将上一年度缴费补贴计入符合享受补贴条件的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个人缴费、集体补助、财政补贴分别记账计息。(记者代丽丽)

编辑:杨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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