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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峡两岸(广西·玉林)农业合作试验区昨启动

  时间:2006-04-29 16:09    来源:     
 
 

  广西新闻网南宁4月28日讯(记者苏熹 刘清)28日下午,玉林市委、玉林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农业厅、自治区商务厅、自治区台办在南宁联合举行海峡两岸(广西·玉林)农业合作试验区新闻发布会。发布会上,玉林市市长金湘军正式对外宣布,经国家农业部、商务部、国务院台办批准的海峡两岸(广西·玉林)农业合作试验区今天启动建设。

  据了解,根据不同功能和不同作用,海峡两岸(广西·玉林)农业合作试验区分为核心区、示范区和辐射区三部分。核心区设在玉林市玉州区,重点建设一个桂台农业合作交流服务示范园,示范园建设地点选在距玉林市区和北流市均约10公里的茂林镇,占地约533公顷;示范区设在以核心区中点为中心的半径25公里范围,包括兴业县、福绵管理区以及北流市和陆川县城以北部分;辐射区为玉林市除去核心区和示范区后的部分,主要进行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农产品产后处理和加工以及农业科技信息服务的建设。

  根据规划目标,海峡两岸(广西·玉林)农业合作试验区将进行良种繁育、农产品产后处理加工和农业生产科技服务三大体系以及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的建设,使试验区成为桂台农业合作交流平台、成为广西乃至全国海峡两岸农业合作交流的示范样板。

  另外,玉林市建立快速、便捷“一站式”服务制度,对落户试验区的台资企业,进行全程跟踪式服务;在土地审批、项目立项、子女教育就业等方面给予更优惠的政策支持,为台商免除更多的后顾之忧。

  相关资料:

  2006年4月15日在两岸经贸论坛闭幕式上,中共中央台办主任陈云林授权宣布了十五项促进两岸交流合作、惠及台湾同胞的政策措施。其中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有十二项,这十二项内容的第一条:在现有五个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的基础上,农业部、商务部、国务院台办决定,新批准在广东省佛山市和湛江市、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设立两个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农业部、国务院台办批准在福建省漳浦县、山东省栖霞市设立两个台湾农民创业园。编辑:王香菊作者:苏熹 刘清

  
来源:广西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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