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两岸民众尽早受益,大陆方面决定于今日起正式实施5个部门的服务贸易早期收获开放措施。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台湾当局“经济部”昨日宣布,台方首阶段五项大陆早期收获自下月一日起实施。
根据今年九月十二日生效的《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架构协议》(ECFA),服务贸易早收应在协议生效后尽速实施。
国务院台办发言人杨毅昨天通报《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实施取得的重要进展,他说,为使两岸民众尽早受益,大陆方面决定于2010年10月28日正式实施5个部门的服务贸易早期收获开放措施。
杨毅介绍,这5个部门是:会计服务、计算机及其相关服务、研究和开发服务、会议服务以及视听服务项下的进口电影片配额。
台“经济部国贸局”昨天表示,台湾第一阶段实施日期订于11月1日,实施项目为“研究与发展服务业”、“会议服务业”、“大陆华语与合拍电影片发行映演每年十部”、“经纪商服务业(活动物除外)”及“计算机订位系统”等五项,至于其它项目双方仍续沟通,台方将争取尽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