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江苏促进台商发展突出五个特点

时间:2012-02-07 08:57   来源:中国台湾网

  中国台湾网2月6日南京消息 2月6日下午,江苏省台办召开2012年第一次新闻发布会。据介绍,2011年江苏促进台商发展突出五个特点:

  持续促进台资企业健康发展。江苏省委书记罗志军2011年在“海峡两岸企业家紫金山峰会”上提出促进苏台交流合作“六个进一步”的新要求,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推动苏台经济合作明确了方向。江苏省各地、各有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持续促进台资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努力为台资企业转型升级、科技创新、宜居生活提供服务。涉及国家和省90项扶持台资企业发展的具体政策正在积极推进落实。

  苏台经济合作载体建设取得新进展。2011年,昆山海峡两岸商贸合作区建设取得新进展,南京台湾名品城不断创新经营理念,昆山、扬州2个国家级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和9个台湾农民创业园的发展加快步伐,江苏全省各类国家级开发园区的对台经济合作都取得突出成绩。

  苏台经济重大交流活动方兴未艾。2011年,江苏省共举办近百场苏台经济合作交流活动,“海峡两岸企业家紫金山峰会”盛况空前,国民党荣誉主席连战以及两岸企业界500位重要人士与会。第十届中国(苏州)电子信息博览会吸引了10万专业人士参加采购。“两岸产业合作论坛”永久落户昆山,第三届“南京台湾名品交易会”共有35万市民和专业客商参观、采购,成交总额超过50亿人民币。

  台资投资结构更趋优化。一是以太阳能为代表的新能源项目加快在苏南布局。生产太阳能电池和太阳能发电系统的项目在苏中落户。苏北正逐步形成台资太阳能产业聚集群。二是苏台生物医药产业合作势头良好,11个项目已经签约进驻泰州国家级医药产业园区。三是无锡物联网产业合作稳步推进,其中,智能家居控制系统,智能交通、传感网等技术合作已经起步。四是南京软件及服务外包产业合作正在抓紧推进,一批台资软件企业已在江苏集聚。

  依法保护台商权益的制度建设更加扎实有效。江苏省人大已经启动《江苏省保护和促进台湾同胞投资条例》立法工作,今年将适时颁布。“江苏省台湾同胞投资权益保障协调委员会”的工作取得突出成绩,江苏省法院、省台办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强涉台商事案件调处工作的意见》,选聘了30名台办人员和26名台商代表担任涉台商事案件调解员。江苏省正在组织全省台办深入基层,集中开展“大走访、大宣传、大调研”活动,主动上门“送服务、送政策、送温暖”,帮助台资企业解决发展过程中的暂时困难。2011年,江苏全省共受理台商投诉求助案件451起,办结435起,结案率达96%。(中国台湾网、江苏省台办联合报道)

编辑:王君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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