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台北12月6日电 新竹清华大学6日表示,已与北京清华大学签订“联合培养双硕士学位专案协议”,每年将由两校各别推荐10名联合培养的硕士生到对方学校修课,预计从2012学年度实施。
新竹清华大学校长陈力俊表示,两岸清大同根同源,两校学术交流频繁,交流层面也广。两岸清大双联学位专案协议的签订,与2011学年度首开招收大陆学生政策,都是清大百年的重要里程碑,将对学术界发展有良性影响。
据中央社报道,新竹清华大学表示,这项专案协议属于校层级的框架协议,两校间的实质合作方式,须依照院系所层级签署的专案执行协议来进行。
新竹清大指出,联合培养的硕士生学杂费是向推荐的学校缴纳,而对方院校须协助辨理入学相关事宜;学生须完成必要的修读学分及依规定进行学分认定转移,由两校教授共同指导完成学位论文,还必须分别向两校提交两本不同的学位论文和学位申请,并分别通过两校的答辩和学位审议后,才能获两校分别授予硕士学位。(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