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农业交流合作 台商台农在闽获金融支持

时间:2011-07-15 14:16   来源:中国新闻网

  福建今后五年间将优先支持省内金融机构向台商投资区、台湾农民创业园等台企台农集中区域延伸机构网点,建设服务台商的特色专业银行支行;支持金融机构创新符合台资经营特点的融资产品,探索开发台商“异地抵押”贷款业务;探索面向台企、台农的租赁土地经营权抵押及多户联保贷款业务。

  这是新近出台的《福建省“十二五”金融业发展专项规划》鼓励金融创新,增强服务台资企业力度的具体举措。福建金融业界近年来积极深化金融服务,支持台商台农在闽创业、发展。

  记者13日从兴业银行了解到,截至今年5月末,总部设于福州的福建唯一全国性商业银行兴业银行,近一年多来已为在闽130家台企提供72.2亿元人民币的授信总额,比2010年初增加42.2亿元,增长1.41倍,贷款余额达23.1亿元。

  2010年4月,兴业银行与福建省内9个设区市台商投资企业协会签署全面业务合作协议,安排不少于50亿元的专项信贷规模,支持台商、台企在闽创业发展。一年多来,该银行已为翔鹭石化承销发行了大陆首只台资企业10亿元短期融资券,为福建盈丰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成功引入私募基金3.2亿元,目前还在着手为东南汽车设计总额达15亿元的供应链融资整体解决方案,加大对其上游配件厂和下游经销商的金融支持力度。

  今年7月初,中国农业银行福建省分行也在漳州与漳平、仙游、清流台湾农民创业园管委会签署协议,提供总额26亿元的意向性信用额度;为创业园台农代表发放金穗惠农卡,与5家台企签订总额度为2620万元的贷款合同或意向书,与9户台农签订60至100万元不等、总额度达800万元的贷款合同。

  为加快台湾农民创业园建设、促进闽台农业交流合作,福建强化融资服务,在今年5月出台的“关于加快台湾农民创业园建设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提出:支持台湾金融机构组建以服务创业园为主要目标的村镇银行;鼓励和支持商业银行创新产品,为创业园内台资农业企业和台湾农民个体工商户试点开办土地经营权和茶果树抵押贷款等服务。

  同时,安排中小企业信用担保风险补偿专项资金,支持各类信用担保机构为创业园的台资农业企业和台湾农民个体工商户融资提供担保;支持台湾同胞投资企业协会或台商组建信用担保机构,为创业园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记者 罗钦文)

编辑:马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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