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放宽大陆居民经“小三通”探亲、旅游等限制

时间:2010-07-15 10:54   来源:中新网

  据“中央社”报道,台“行政院大陆委员会”配合“小三通”政策检讨,修正“试办金门马祖澎湖与大陆地区通航实施办法”,对“小三通”海运业者强化管理,放宽大陆和港澳民众取道“小三通”等诸多限制。

  据“陆委会”表示,这项办法的条文修正,已获“行政院”核定,将从15日起生效实施。并指出,为促进“小三通”海运管理的合理化和制度化,让台湾与大陆两地区船舶运送业者在取得“小三通”营运许可后能提供优质服务和良性竞争,增订“小三通”业者取得营运许可期间以2年为限的规定,且增订“小三通”既有业者应于本办法修正后1年内重新申请许可的“落日条款”规定,以维护公平及提供调适缓冲期间,保障业者权益。

  此外,“陆委会”这次修法也提供大陆民众经“小三通”中转便利性,且放宽探亲、探病、奔丧的亲等范围与停留期间。

  “陆委会”指出,这次修法放宽,让在台居留大陆配偶的父母及未成年子女及已在台定居的大陆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姊妹等亲人眷属,皆可经由“小三通”出入台湾与金、马或澎湖。并放宽探亲亲等为二亲等内血亲或配偶在金、马或澎湖设户籍,且停留期限也放宽,由每次7天6夜放宽为每次不得逾2个月。

  “陆委会”表示,修法也扩大便捷式入境申请,开放赴澎湖落地签,借此盼能吸引大陆人士赴澎湖观光(但不能中转澎湖来台);同时这次修法也开放港澳居民办法便捷式入境申请,吸引返回福建探亲的港澳居民(约数10万人)来金、马、澎湖或转赴台湾等地观光。

  据悉,这次修法,也删除大陆民众经“小三通”进入金门、马祖每日许可数额限制,且放宽大陆民众经“小三通”的许可有效与停留期间;许可有效期从15日或30日放宽为6个月、停留时间由7天6夜放宽为15天、1个月到4个月不等,而延期停留则从不得超过7天放宽到不得超过15天。

编辑:李学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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