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放宽汇款至大陆限制 两岸汇款金额年估15兆

时间:2009-07-01 11:16   来源:中新网

  台湾《中国时报》今日在头版头条报道,台当局“金管会”六月三十日宣布,即日起民众或企业汇款到大陆,不限接济或捐赠亲友等项目,改采负面表列方式管理,在汇出汇款几乎不设限下,银行业估计两岸今年汇款金额可望上探新台币十五兆元。 

  银行局官员说,除未经许可的直接投资、有价证券投资汇款,及其它未经法令许可的汇款之外,其余不问用途都开放可以汇款到大陆,但须受自然人每人每年累积结汇最高五百万美元的限制。

  官员举例,假设台籍大陆配偶过世了,想把死亡保险金汇到大陆,因汇款用途不在十五个正面表列项目中,按规定是不可以这样做;但即日起,可以不受限制了。

  两岸交流日渐频繁,难免衍生民事纠纷,官员举例,假设大陆地区民众告台湾地区民众告赢了,民事求偿金额因不属于十五个正面表列项目,在许可办法第五条没修改以前也是禁止的,但即日起同样不受限制。

  另以台商贸易型态常见的“三角贸易”为例,没松绑前,按规定,办理“大陆出口、台湾押汇”厂商的再汇出款,不可以大于押汇金额。假设企业在台湾的押汇金额只有三千万元,汇到大陆的钱最多只有三千万,但即日起可不受此限制。

  据“金管会”统计,两岸汇款(汇出加汇入)去年首次突破新台币十兆元,过去四年来,平均每年以百分之三十四速度成长;大型汇银主管预估,汇出汇款大幅松绑后,今年可望较去年增长百分之五十以上,这也代表,两岸汇款规模今年很有机会上探十五兆元,已经比台湾一年的GDP还要多!

  不过,汇银主管说,两岸货币清算机制没签订前,银行处理两岸汇款时,还是只能透过美元结算交割,在无法直接以人民币汇款下,一年几百亿元的汇兑风险,仍须由两岸人民自行承受。

编辑:李学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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