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首次放行金控公司转投资大陆商业银行案

时间:2008-04-03 09:01   来源:中新社

  “行政院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三日傍晚宣布,通过富邦金融控股公司申请由海外子公司富邦银行(香港)转投资厦门市商业银行案,金额三千四百万美元。

  “中央社”报道,“金管会”指出,这件投资案为第一宗台湾金控公司透过海外子银行转投资大陆地区银行案件。

  据报道,此项投资案获通过后,富邦金融控股公司即可向大陆主管机构提出申请,有望成为第一家参股大陆银行的台湾金融企业,正式进军大陆。

  台湾《经济日报》三日报道,据富邦金融控股公司向“金管会”提出的申请,预计其参股比率为百分之十九点九。

  报道说,据大陆银监会规定,外资银行参股大陆银行业,其本身资产规模须逾百亿美元,香港因有“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 )优惠,当地银行总资产达六十亿美元即可参股大陆银行。

  台湾虽有多家银行在海外设有子行,但规模不够大。该报称,目前能跨过这道门坎的金融企业,包含富邦金及上海商银两家,二者都在香港开设子行。

  据了解,台湾行政当局于上月十二日正式宣布开放台湾银行参股大陆银行。

编辑:李学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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