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鼓励台农以个体工商户身份到闽投资初见成效

时间:2008-02-29 14:16   来源:新华网

  记者从福建省台办获悉,截至2月底,已有38户台湾农民以个体工商户身份在闽投资从事农业生产,总投资额约2850万元人民币。

  据悉,他们主要投资于养殖、花卉和种苗等农业生产领域。

  记者从福建漳浦台湾农民创业园管委会获悉,近期有2户从事种植业的台湾农民拟申办个体工商户。来自台北的罗美坚女士是其中一位。她告诉记者,1年多前,自己进入漳浦台湾农民创业园从事果桑种植,初见成效,想注册成为个体工商户,以利于打品牌。

  罗美坚说:“大陆出台种种优惠政策,为我们经商提供了方便。现在申办不需要什么注册资本,手续又便捷,想注册就是对投资有信心。以后我有更好的收成还会注册成为有限公司,不断做大。”

  2007年11月,国家工商总局出台《台湾农民在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和台湾农民创业园申办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并于12月1日起正式实施。

  根据规定,台湾农民可以在大陆11个省区市设立的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和台湾农民创业园申请设立个体工商户。(记者 许雪毅)

编辑:李学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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