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1日,ECFA“早收清单”里面所列出的产品将全部实现零关税。
《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2010年签署后,“早收清单”于2011年1月1日正式实施。之后,列入ECFA“早收清单”的项目,在两年内陆续分阶段降税:2011年1月1日,第1阶段执行,76个项目降税;2012年1月1日,第2阶段执行,降税项目大幅提高到526项,双方94.5%的产品税项全为免税,适用范围进一步扩大。
海关统计显示,2012年1到10月,台湾出口至大陆“早收清单”产品中,适用优惠关税的金额约为68.5亿美元,比2011年同期增长了98.2%;货物减免关税约为4.45亿美元,比2011年同期增长3.2倍。
然而,ECFA“早收清单”更大的意义在于促进了两岸产业的整合。随着“早收清单”效益的逐步显现,越来越多的台湾业者开始研究大陆市场,开拓大陆市场。如台湾精密机械产品“登陆”数量飙升,上纬公司大陆多处设厂,“早收清单”实施以来在台湾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关税降低实质上意味着两岸货物贸易、生产元素的流通更加自由顺畅,促进了两岸生产要素、资金的重组,达到两岸企业优势互补,以“低成本、高速度”共同面对国际竞争。
在ECFA“早收清单”关税免降拉动台湾经济的同时,也让台湾中小企业、农民、劳工等基层业者从中获益。台湾文心兰输往大陆的数量,2009年只有6000株、2010年10万株,而到2011年9月就已经达到50万株。根据台湾方面的统计,ECFA早收清单生效后的第一年,对大陆出口货物中的45%属于近5年来从未对大陆出口过产品的企业,而且这些企业大都是中小企业。在ECFA“早收清单”的推动下,中小企业对两岸货物贸易增长的贡献率几乎占到80%。
在国台办举行的2012年最后一次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发言人范丽青评价说,ECFA“早收清单”产品全部零关税是一个好事,有利于进一步推动两岸贸易往来,使两岸民众得到更多的、实实在在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