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CFA后续磋商台当局应反思自己政策

时间:2012-12-03 09:35   来源:人民网

  关于ECFA的后续磋商,成为ECFA和两岸投保协议签订后最受两岸关注的话题。如何推进ECFA后续磋商顺利进行,显然成为两岸关注的焦点。不过,日前台湾一家当地主流媒体就此发表社论指出:ECFA后续磋商,台当局应反思自己政策。

  该社论说,对于两岸ECFA协议后续协商,大陆相关部门负责人日前提出“互利、平衡、高水平”签署原则,也希望台湾给大陆符合WTO框架下同其他经济体同等待遇。对此,台当局强调“台湾开放程度比大陆高,不会受到很大影响”,台农业部门负责人陈保基则表示“台湾农产品有卖点,不用怕开放”。然而社论认为,台当局高层这样的响应,似乎显示对于未来之市场开放抱持乐观态度,但是民间业界则担忧,若非有剑及履及的准备,将难以应对未来的谈判压力。

  该社论说,两年多前,两岸双方进行ECFA“早期收获”清单协商,大陆同意列入台湾未开放的830项农产品及弱势的产业,且主动对18项农产品与相关传统产业与中小企业之50项产品提供零关税,展现了大陆建立具有两岸特色的经济合作机制与强化两岸和平发展之经济基础与社会基础的精神,也积极配合台当局强调“不会开放大陆劳工来台”、“任内不会增加新的农产品开放”的政治承诺。

  如今大陆方面相关部门要求给予大陆平等待遇,岛内舆论普遍认为大陆在十八大之后,已经不再对台湾“让利”。但事实上,大陆相关部门和大陆企业过去在ECFA协商期间,就一直质疑两岸已入世多年,但彼此贸易关系并未正常化,台湾并未将给予其他世贸组织(WTO)成员的市场开放承诺,依据WTO原则,一体适用于大陆,仍然禁止大陆2126项商品输入,占台湾全部进口商品总数的19.3%(其中农产品禁止输入的比例高达38.03%),而台湾服务业市场仍有155项未对大陆开放,因此主张建立经济合作机制必须实现两岸贸易正常化。

  特别是对大陆而言,目前所签署的FTA(自由贸易协定),均符合GATT(关税及贸易总协定)第24条及该条了解书所要求WTO会员应签署的区域贸易协议,其自由化之程度必须达到“绝大多数贸易”自由化之原则,且绝大多数均规定于十年内消除90%的关税与非关税障碍,仅有少数敏感类农工产品给予较长的缓冲开放时程。这样的推动经验,自然使大陆对台抛出“互利、平衡、高水平”的协商原则。

  当然,由于国务院台办发言人杨毅日前在记者会中表示:将一如既往,继续本着两岸一家人的立场,充分体谅、照顾台湾民众的关切,尽可能地照顾台湾中小企业、传统产业、基层民众,特别是台湾中南部民众的实际利益。显示未来在货品贸易协议谈判过程中,大陆仍将可能继续对台湾“让利”,但是可以确定的是,大陆再怎么“让利”,台湾都无法不检讨开放834项大陆农产品的进口限制。

  其实,对台湾的农产品市场而言,不仅仅是ECFA后续协商,在推动与经济体洽签FTA等谈判过程中,农产品市场的开放与关税调降,绝对是无法回避的课题,特别是除了与欧盟、新西兰、印度、菲律宾,以及其他东协经济体谈判时,极有可能被要求开放农产品市场之外,将在2017年前将所有农产品关税调降为零之要求,更将迫使台湾向来高度保护的农产品部门做出进一步开放。

  既然台湾将来必须面对这些挑战,那么,执政当局在ECFA后续磋商中,应该从最严格的自由化与开放要求着手,检讨现有进口限制政策的调整方向。台湾在要求大陆给予优惠的同时,是否应该反思一下:台湾给大陆机会了吗?而只有给予大陆最起码的平等待遇,才能让ECFA后续磋商进展顺利。 (高杨)

 

编辑:雍紫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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