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0月1日电 (财经频道 黄楠)综合报道,10月起将有一批经济领域的新法规、新标准正式实施,其中,禁用废塑料生产食品用塑料袋、《快递运单》国家标准等新规备受关注。中新网财经频道特梳理了即将实施的法规和政策,望对网友有所助益。
10月起禁用废塑料生产食品用塑料袋
由环保部、发改委、商务部联合制定的《废塑料加工利用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将于10月1日起施行。规定明确,禁止利用废塑料生产食品用塑料袋。
规定明确,禁止在居民区加工利用废塑料;禁止利用废塑料生产厚度小于0.025mm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和厚度小于0.015mm超薄塑料袋;禁止利用废塑料生产食品用塑料袋;禁止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从事废塑料类危险废物的回收利用活动,包括被危险化学品、农药等污染的废弃塑料包装物,废弃的一次性医疗用塑料制品(如输液器、血袋)等。
此外,不符合环保要求污水治理设施的,禁止从事废编织袋造粒、缸脚料淘洗、废塑料退镀(涂)、盐卤分拣等加工活动;废塑料加工利用单位应当以环境无害化方式处理废塑料加工利用过程产生的残余垃圾、滤网;禁止交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单位或个人处置;禁止露天焚烧废塑料及加工利用过程产生的残余垃圾、滤网等。规定明确,自2013年1月1日起,未经环保核查合格的企业,不予批准进口废塑料。
《快递运单》国家标准10月起实施
近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快递运单》国家标准,该标准将于今年10月1日起实施。今后所有快递公司的运单有望统一格式,运单中对于保价费和不保价物品赔付标准的规定也有望形成国家统一的标准。
据悉,目前国内各家快递公司的快递运单均由自己制定,基本内容大致一样,但背面的具体条款略有不同。有的小快递公司甚至采用了模糊不清的表述,消费者往往会因为疏忽而签了字,发生这样的情况就很有可能引发经济纠纷。对于消费者快递时遭遇的快递运单信息、协议模糊,赔付标准混乱等诸多问题,该标准进行了统一的规范。
10月起免征部分鲜活肉蛋流通增值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联合发布《关于免征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自2012年10月1日起,对从事农产品批发、零售的纳税人,免征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增值税。
此次免征增值税的鲜活肉产品,包括猪、牛、羊、鸡、鸭、鹅及其整块或分割的鲜肉、冷藏或冷冻肉,内脏、头、尾、骨、蹄、翅、爪等组织。而鲜活蛋产品,则指鸡蛋、鸭蛋、鹅蛋,包括鲜蛋、冷藏蛋以及对其进行破壳分离的蛋液、蛋黄和蛋壳,但《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所规定的国家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鲜活肉类、蛋类产品不在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