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台办:助台资企业转型 维护台商合法权益

时间:2011-09-14 12:56   来源:人民网-台湾频道

 

国台办发言人范丽青 摄影:张启川

  人民网北京9月14日电 (记者刘洁妍 杨牧)在今天上午举行的国台办新闻发布会上,范丽青表示,台商是我们身边的台湾同胞,长期以来,大陆各有关方面非常关心台商发展、重视维护台商合法权益,努力帮助台资企业解决发展中的困难。近几年,大陆有关部门和各地政府有针对性地采取了一系列帮助台资企业转型升级的政策和措施,帮助解决融资困难、开拓大陆市场,切实维护台商合法权益。

  有记者提问称:当前大陆台资企业在经营方面面临着多方面严峻的考验,为了帮助这些台资企业,尤其是中小台资企业在摆脱困境方面,我们采取了哪些具体的措施?下一步还有哪些安排?

  对此,范丽青回应表示,当前由于宏观经济形势的变化,大陆台资企业的发展面临新挑战。我们对台商面临的困难感同身受,十分关切。近期,国台办专门派出调研组赴广东、江苏、浙江等台资企业集中的地区进行深入调研,广泛搜集和具体了解台资企业遇到的各种困难,针对台商反映比较集中的成本上升、出口市场萎缩、资金和劳动力短缺、土地纠纷等问题,正在和有关部门和省市政府深入研究提出切实有效的政策、措施帮助台资企业。

  范丽青介绍说,最近广东省提出一系列政策措施,将支持“三来一补”的台资企业创立的内销品牌,建立内销市场网络体系;鼓励符合条件的台企产品进入政府采购市场;对台资企业流通业发展、企业技术改造、科技创新、节能减排等予以专项资金支持;对台资企业申请认定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清洁生产企业等,实行与内资企业相同的申请程序和条件;同时,将进一步清理涉及台资企业的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在协助台资企业转型升级方面,广东省相关部门将联合成立台资企业转型升级服务团、法律服务团,为台商提供服务,还将支持省内台商集中地市出台帮助台资企业转型升级的具体措施。

  范丽青说,福建省提出,将对台资企业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收入免征营业税、技术转让所得收入减免企业所得税;对台资企业资源综合利用收入按规定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支持各类信用担保机构为台资企业融资提供担保;支持生产性企业向服务业转型;支持台湾农民创业园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并予以资金支持。

  范丽青说,辽宁省提出,将对在大陆上市及收购境外科技型企业的台资企业予以资金支持和补贴。同时,辽宁省正在全面清理台商在辽投资的相关纠纷事件,力争为台商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另外,台商投资集中的江苏、浙江、上海等省市也将根据当地情况研究并提出措施,帮助台资企业发展。总体而言,我们希望不仅要帮助台商解决眼前困难,更要力争为台资企业打造一个稳定、公平、有利的投资经营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

编辑:王君飞

相关新闻

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