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福州举行的第一次闽台评估论坛上,来自闽台的7家评估行业(公)会签署交流合作协议,在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内,围绕闽台经济合作、投资贸易和服务往来,构建闽台评估行业交流合作平台,努力推进闽台评估行业交流合作进程和合理对接。
根据协议,闽台评估行业协(公)会各推荐若干名评估师,经双方协(公)会共同认可后,双方评估师可在闽台地区合作设立评估机构,并在闽台地区从事评估业务,签署评估报告。
闽台双方推荐认可的评估机构及其代表处或合资合作设立的评估机构对评估对象按所在地区评估法规和准(规)则评估、经闽台地区各一名共同认可的评估师签署的评估报告和评估结果,闽台地区委托方及有关使用方共同认可并使用。
闽台评估行业协(公)会将共同努力,争取尽早将闽台评估师执业资格互认纳入两岸ECFA服务贸易补充协议清单。同时,积极创造条件,组织符合条件的执业人员参加对方地区相应执业资格的统一考试。
双方将加强评估师后续教育培训合作,合作举办不动产、无形资产、企业价值、评估准则等专业培训,建立闽台评估行业培训师资交流合作机制。
双方还将建立交流合作平台,建立闽台评估行业交流合作联席会议制度,设立闽台评估行业交流合作联络办公室。双方定期提出实施合作协议的各阶段重点工作,经双方协商后,积极推动落实。(记者 赖文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