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国务院第197次常务会议批复设立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至今已满一月。
变化在切切实实地发生:从国家层面看,周小川、郭树清、项俊波等金融高层密集到温州调研;从地方层面看,浙江成立了由省长夏宝龙挂帅的工作领导小组,温州市也对应成立了相应的实施领导小组。
不过,温州“金改”仍在“争议”中前行,如事前各方高度关注的“金改”核心内容如“利率市场化”等问题并无涉及,而一些被明确的改革任务,如小额贷款公司改制为村镇银行,具体标准如何实施尚无定论。
顶层设计是“服务实业企业”
4月25日,在全面启动温州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的动员大会上《经济参考报》记者获悉,浙江将采取“整体设计、分步实施,先易后难,先急后缓,边创边试”的方式推进试点工作,抓紧研究编制试验区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
浙江提出,将在民间融资规范化、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创新、多渠道破解民间资金多投资难、中小企业多融资难“两多两难”问题和信用建设及风险防范等四大方面“先行先试”。
浙江省委书记赵洪祝说“在试验区建设中,必须确立这样一个指导思想,金融综合改革的关键,在于是否真正为民营企业与民间资本搭建了稳健管用的渠道和桥梁,是否真正有效破解"两多两难"问题,推动民营经济与民间金融的融合互动,健康发展。”
“这次省里"顶层设计"思路十分清晰,简单明了,归根结底就是改革要为企业服务、为实业服务。”温州服装商会会长郑晨爱说。
浙江省委副书记、省长夏宝龙也认为,“看温州金融改革试验的成效,主要不是看向上面要了多少优惠政策,也不是看成立了多少家金融机构,而是看在破解"两多两难"等突出问题的体制机制上有没有突破,有没有创新。”
浙江省政府要求,温州方面要抓紧建章立制、创新标准等开创性工作。一方面,温州要出台民间融资管理暂行办法,省里也要尽早颁布实施浙江省民间融资管理办法;另一方面,温州要创新金融标准。比如,国家还没有小额贷款公司改制为村镇银行的标准,温州应积极探索,提出相关标准,争取率先实施。
最大“含金量”是鼓励探索
“温十二条”究竟有哪些“含金量”?浙江工业大学经贸管理学院院长程惠芳等专家认为,开放个人境外直投是“最大亮点”。
但多位专家和企业界人士表示,之前大家热烈讨论的“银行利率市场化试点”这次没有获得通过,是“意料之中”,但又颇感遗憾。
“我们的态度是非常坚决的,温州不适合单独搞利率市场化,它不适合在某些地区做”,曾两次参加早期试点方案论证的浙江银监局副局长包祖明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专访时透露,“但浙江最后仍然报上去了,这不是说浙江的认识不够,而是浙江认为应该从基层报给中央一个声音。”
浙江省政协常委、浙江工商大学金融学院院长钱水土说,有些人认为“十二条”没有实质性内容,其实是误解。“国务院明确要求"浙江省要成立工作组具体负责实施改革方案",也就是说允许你在大框架下自行设定细则,如果国务院把细则都出了,那是不是没有细则就不能干?这不更束缚改革吗?”
温州瑞安华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公司成立3年多来,累计发放贷款100多亿,支持了1500多户小微企业和农户,与此同时,企业也在逐步发展壮大,注册资本金从起初的2亿元已经增资达到8亿元,资产总量也位居全国小额贷款公司前列,被此间市场人士认为是“最有可能改制为村镇银行”的小贷公司。
该公司高级顾问陈寿清说,监管部门现行的相关规定表明,小额贷款公司改制需要银行参股至少20%,但这一规定令不少股东有顾虑“国务院的表述并未明确指出小贷公司怎么改、要不要变更股权,这么关键的信息我们不清楚,就不知道相关改革能推进到什么程度。”
温州市金融办主任张震宇说,温州市目前已经列出了20来条一揽子试点方案,让不同量级的民间资本,进入不同领域,并通过搭建专业服务平台,引导民间资本流入实体经济。但这一细则目前还在审批环节,未能对外公布。
确保突破四个重点领域
浙江省政府要求,温州要对国务院确定的每一项重点任务,实行“项目化”管理,分别设立项目组,负责该重点改革项目的推进和具体实施。
记者从温州了解到,温州市在近期已制定了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实施方案草案,对国务院十二项任务进行了逐项分解,分别细化和梳理出一批重点改革任务,并正在编制项目年度实施计划,制订分阶段工作目标。
浙江省副省长、温州市委书记陈德荣表示,温州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要确保在四个重点领域取得突破:
首先是完善地方金融组织体系。温州将“金改”主要目标确定为:2012年新增小额贷款公司30家,2013年总数达到100家,实现都市功能区和中心镇全覆盖;2012年银行金融机构市级分行基本设立小企业专营机构,完成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股份制改造工作;2013年村镇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及分支机构,实现县(市、区)全覆盖。
其次是健全民间资本市场体系。推进温州产权(资产)交易市场试点建设,推进企业股权、技术产权、文化产权等产权交易。建立股权投资发展体系,设立政府引导基金,组建若干只产业投资基金。开展中小企业私募债试点,引导企业通过债券市场进行融资。
三是创新金融服务体系。研究制定民间融资管理办法,建立民间融资备案管理制度,抓好民间资本管理公司试点,促进民间金融规范化、阳光化。创新发展各类面向中小企业和“三农”的金融产品与服务,积极发展科技贷款、小额担保贷款,开展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和信用保险,引导发展金融公司,建立小微企业融资综合服务中心和再担保体系。
第四是构建地方金融监管体系。建立温州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制定对资本类运作机构进行监管的系列配套方案,形成有效的监管机制。组建涉嫌金融犯罪侦查支队,探索建立金融仲裁院和金融法庭。全面加强信用建设,构建全社会的征信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