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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台办:台湾保险公司可依法在大陆申请设立公司

  时间:2007-11-15 14:12    来源:人民网     
 
 

  人民网北京11月14日电(记者张玉珂 张海燕) 在今天的国台办新闻发布会上,针对人民日报记者提问指出,台湾的“国泰人寿”和“国泰世纪财险公司”上海投资设立产险公司的申请已获大陆主管部门的批准,这也是首家进入大陆财险市场的台湾保险公司,发言人范丽青介绍了两岸保险领域交流合作的情况。

  范丽青指出,10月上旬,保监会已经批准了“国泰人寿”和“国泰世纪财险公司”共同筹建一家产险公司,这是台湾保险公司首次进入大陆的产险市场,也是两岸金融合作在保险领域里取得的又一新发展。此外,不久前,台湾新光人寿和大陆海航集团共同合资设立的寿险公司的申请也得到了保监会的批准。至此,我们现在已经批准了设立两家的台资寿险公司,一家台资财险公司,还有14家台湾保险公司的17个代表处。我们希望看到,也一直在积极推动两岸的金融交流与合作深入开展。台湾的保险公司只要符合条件,都可以向大陆的主管部门递交设立公司的申请。

 
编辑:张方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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