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币台币兑换细节 |
人民币兑换时间表 |
证件准备
根据岛内规定,买卖人民币与其它外币一样,台民众只要带着身份证、“护照”等身份证明文件即可,但每人每次仍有两万元人民币的上限。 |
台湾金融管理部门二十六日宣布,开放人民币在台湾兑换业务的相关管理办法从二十九日生效,人民币从三十日起将在台湾进行双向兑换。 |
人民币兑换限额:
“每人每次不得逾人民币两万元”
初期只提供一百元面额 |
台湾“中央银行”二十六日晚间公布《人民币在台湾地区管理及清算办法》,并废止《金门及马祖金融机构办理人民币现钞买卖业务要点》。台湾多家银行的一千五百家分行已向台湾金融管理部门提出人民币兑换申请。 |
汇率:
台湾银行今日挂出人民币现钞汇率牌价,买进价为4.339元,卖出价为4.552元。 |
2008年6月12日,台湾立法机构三读通过“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第三十八条及九十二条,允许人民币在台兑换。台金融主管部门也已制定了人民币在台湾地区管理及清算的具体办法。 |
岛内可兑换人民币银行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湾“中央银行”总裁彭淮南昨天宣布,下周一“央行”将核准台湾银行、兆丰银行、土地银行、合作金库及第一银行、华南银行、彰化银行等至少13家银行办理新台币兑换人民币业务,全省至少有1500家分行办理。 |
2003年10月,国家外汇管理局和银监会批准,福州、厦门、漳州、泉州、莆田五地市的中国银行自2004年1月1日起实施试开办新台币现钞兑出业务,进行新台币与人民币的直接双向兑换。由于不对外挂牌、不公开宣传,兑换价格内部厘定、利率不浮动,此项试点业务远远不能满足两岸投资贸易的汇兑需求。 |
新台币什么样? 新台币基本单位为“圆”,但一般都写成“元”,口语上常称“块”。1圆=10角=100分。 |
1988年,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中国银行厦门分行、福州分行与马江支行开始开办新台币兑换人民币外汇券业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