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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晓增:积极促进两岸三地保险业交流

  时间:2008-03-10 15:28    来源:中国保险报     
 
 

  【本文摘要】 “一直以来,中国内地与港澳、台湾保险业的交流合作缺乏稳固高效的机制和平台,难以取得更多实质性的突破。”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保险(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香港中国保险(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冯晓增表示,成立中华保险业联合会,以促进两岸三地保险业交流,是他向大会提交的一个提案。

  ——访全国政协委员、中保集团董事长冯晓增

 

全国政协委员、中保集团董事长冯晓增

  “一直以来,中国内地与港澳、台湾保险业的交流合作缺乏稳固高效的机制和平台,难以取得更多实质性的突破。”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保险(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香港中国保险(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冯晓增表示,成立中华保险业联合会,以促进两岸三地保险业交流,是他向大会提交的一个提案。

  冯晓增委员介绍,内地保险市场对外开放的步伐进一步加快,为两岸三地保险业交流合作提供了更多机会和条件。2001年,经两岸三地有关保险同业公会和行业组织会商,决定每年轮流主办“两岸三地保险业交流与合作会议”,就相关议题进行探讨。近几年来,中国保险学会和一些保险公司及科研教学机构也在保险教育、保险法规、健康保险、车险理赔等领域与台湾地区开展了交流活动。

  虽然这些活动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两岸三地保险业的相互了解和经验交流,但冯晓增委员认为,仍有一些深层次的问题和障碍制约着两岸三地保险业的交流合作和共同发展。一是两岸三地保险业的交流合作缺乏稳固高效的机制和平台;二是两岸三地保险业的交流合作存在政策性障碍;三是两岸三地保险业的交流合作面临技术性障碍;四是两岸三地保险业的整体实力和形象没有充分的展示平台。

  对此,冯晓增委员提出,应根据两岸三地现行的法律法规,成立中华保险业联合会。在组建方式上他提供了两个备选方案:一种方式是由内地和港澳、台湾的相关保险市场主体和科研教学机构在自愿的基础上共同发起成立。

  另一种方式是由内地和港、澳、台现有的保险社团组织(包括保险学会、协会、同业公会等)联合发起成立,各保险社团组织的会员单位成为中华保险业联合会的会员。“这样可以最大限度地克服和消除政治、制度和技术等因素对两岸三地保险业深层次交流合作构成的障碍,促进大中华区保险业共同繁荣。”

  冯晓增认为,如成立中华保险业联合会,其基本职能是在两岸三地之间开展保险信息交流和促进保险业务合作。具体说,第一是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务实高效的交流合作。围绕保险业经营管理的重要环节,在产品开发、精算、财务、投资、信息技术、营销、核保、核赔、教育培训、客户服务等方面开展全方位的交流合作,提高交流合作的专业化水平;根据具体内容和目的,建立起分别适合于保险企业高层、中层、基层人员的交流合作平台。高层人员的交流主要解决宏观的政策性、方向性问题,中层和基层人员的交流主要探讨执行中的具体问题。

  其次,协调保险法规政策,建立和实施行业标准体系。内地和香港、澳门、台湾均以独立关税体形式加入了WTO,香港和内地之间CEPA实施进程也在不断深化。中华保险业联合会一方面可以通过民间交流带动官方协商,克服制度性障碍,在WTO框架内,建立互信机制,协调保险法规政策,尤其是保险主体的市场准入政策,降低交流合作成本;另一方面可以积极扩大对话和合作空间,连通保险信息网络,规范和统一保险专业术语,建立保险技术标准,消除技术性障碍。

  第三,构建两岸三地一体的大中华区保险市场。世界经济发展趋势是经济全球化与区域经济一体化不断增强,二者并行不悖。内地、港、澳、台都是WTO成员,中华保险联合会可以积极推动两岸三地保险市场连成一体,催生实质性的大中华区域性保险市场,全面整合资源和实力,以期与欧盟、北美洲保险市场鼎足而立,争取在全球保险市场的领导地位。

  “此外,成立中华保险业联合会也可以对早日实现祖国和平统一产生积极影响。”他补充说。康民  

 
编辑:张方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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