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两岸贸易额首次突破500亿美元。但实际使用台资金额有所下降,合同台商投资金额仍继续增长,台商通过第三地转投资的特点明显。
一、2003年台商协议投资额增加,实际投资额下降
2003年,我共批准台资项目4495个,同比下降7.4%;合同台资金额85.6亿美元,同比增长27.0%;实际使用台资金额33.8亿美元,同比下降15.0%。按实际使用金额统计,台资在我吸收境外投资中排第六位。截至2003年底,我累计批准台资项目6.02万个,合同台资700.3亿美元,实际使用台资364.9亿美元(未含台商经第三地的转投资)。
1、台商投资仍集中在东部沿海省市,长江三角洲的发展势头超过珠三角,并出现逐渐北移的趋势
按实际使用台资统计,2003年东部沿海省市合计吸收台资29.3亿美元,占总额的比重为86.7%,主要分布在:江苏(9.97亿美元)、山东(4.79亿美元)、浙江(3.73亿美元)、福建(3.52亿美元)、广东(3.47亿美元)、上海(2.21亿美元)。中西部内陆省市合计吸收台资4.5亿美元,占总额的13.3%。2003年,台商在珠三角、长三角地区的实际投资有所下降,其中对珠三角的投资下降幅度较大,同比下降40.2%,长三角同比下降2.4%。台商实际投资的下降与上年台商投资合同金额下降和非典疫情影响合同的实施有关。
2、台商投资领域仍以制造业为主
按实际使用台资统计,2003年台商投资前五类行业依次为:制造业(27.6亿美元),房地产业(1.96亿美元),农、林、牧、渔业(1.36亿美元),社会服务业(0.99亿美元),电力、煤气、水的生产供应业(0.54亿美元)。其中制造业仍是台商投资的重点,占实际使用台资总额的81.6%,主要以加工贸易为主。
3、台商经第三地转投资特点明显
2003年,台商仍大量经第三地(维尔京群岛、开曼群岛、萨摩亚)转投资。按这三地实际投资金额的70%估算,台商转投资的实际使用金额约为53亿美元,远远超过按注册地统计的台资金额。加上按注册地统计的实际台资33.8亿美元,台商实际投资额高达87亿美元,约占当年全国境外投资使用额的16%,居境外投资的第二位。
二、2003年两岸贸易快速增长
2003年,两岸贸易额达583.6亿美元,同比增长30.7%,其中大陆对台湾出口90亿美元,同比增长36.7%,大陆自台湾进口493.6亿美元,同比增长29.7%;大陆逆差403.6亿美元,突破了400亿美元。两岸贸易的大幅增长主要由台商投资特别是IT产业的投资所带动。台湾是大陆第五大贸易伙伴(韩国上升为第四),第二大进口市场;大陆是台湾第一大出口市场和最大贸易顺差来源地,台湾对大陆出口已占台湾出口总额的34%。
1、加工贸易是对台贸易的主要形式,台资企业是对台贸易的主体
2003年加工贸易项下对台进口、出口额分别为325.4和52.9亿美元,占同期我对台进口、出口额的比重分别为65.9%和58.7%;三资企业(主要是台资企业)对台进口、出口额分别为358和57亿美元,占同期我对台进口、出口额的比重分别为72.5%和63.3%,台资企业产品返销台湾的比重继续增加。
2、机电产品仍是对台贸易的主要商品
2003年,对台出口前四类大宗商品依次为:机电、音像设备及其零件(44亿美元)、贱金属及其制品(9.2亿美元)、化学工业及其相关工业的产品(6.8亿美元)、矿产品(5.8亿美元);自台进口前四类大宗商品依次为:机电、音像设备及其零件、附件(238.7亿美元)、贱金属及其制品(57.8亿美元)、光学、医疗等仪器、钟表、乐器(52.8亿美元)、塑料及其制品、橡胶及其制品(49亿美元),其中机电、音像设备及其零件占同期自台进口额的48.4%。
3、民营企业对台贸易发展迅速
2003年,民营企业对台贸易额为26.35亿美元,同比增长182.4%。其中出口4.78亿美元,同比增长149%,进口21.57亿美元,同比增长191%。
4、对台贸易仍集中在东部沿海省市
2003年,东部沿海省市对台贸易额合计567.3亿美元,占总额的比重为97.2%,其中排名前五的省市依次为:广东(255.6亿美元)、江苏(130.8亿美元)、上海(74.1亿美元)、福建(35.7亿美元)、浙江(25.7亿美元);中西部省区对台贸易额合计16.5亿美元,占总额的比重仅为2.8%。
5、两岸贸易逆差突破400亿美元
2003年,台湾仍是我最大的贸易逆差来源地,逆差额不断扩大,首次突破了400亿美元,达403.6亿美元,同比增长28%。产生大额逆差的原因主要是台湾当局仍然限制我商品进口和台资企业加工贸易进口台湾料件增加。
(来源:商务部台港澳司网站)
编辑:齐晓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