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报告高度重视农民收入问题,明确提出要着力促进农民增收,保持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这不仅明确了“三农”工作的重要着力点,而且对实现农民增收提出了明确的目标要求。
保持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首先要增强对农民增收重要性的认识,把促进农民增收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增加农民收入对解决好“三农”问题乃至对整个经济社会发展全局都具有重要意义。农民收入是农民生活的基础,没有农民收入的不断增加,就没有农民生活的不断改善;农民收入是农民生产经营积极性的基础,没有农民收入的不断增加,就没有农民生产经营积极性的提高,粮食及其他农产品的生产就会受到影响,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就失去了坚实基础;农民收入是农村市场扩大的基础,没有农民收入的不断增加,就没有农民购买力的提高,农村市场就难以扩大,这会进一步影响整个内需的扩大;农民收入是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没有农民收入的不断增加,一些农民就会产生不满情绪,农村社会就难以和谐稳定,整个社会也难以和谐稳定;农民收入状况还直接关系到工农联盟的巩固,农民收入长期偏低,城乡居民收入差距长期偏大,对巩固工农联盟十分不利。因此,促进农民增收是一件大事,必须在工作上更加重视,把增加农民收入作为“三农”工作的中心任务。
保持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必须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形成促进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主要是: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增加农民家庭经营性收入;加快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等合法权益,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扩展农业产业功能,培育农民增收新领域。特别是要巩固完善强化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进一步用政策拉动农民增收。近年来农民收入较快增长,政策发挥了重要作用。取消农业税、实施农业补贴、出台粮食最低收购价、建立农村低保制度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等,不仅减轻了农民负担,直接增加了农民收入,而且调动了农民积极性,增加了农产品生产,使农民实现了增产增收。这些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使农民得到了实惠,深受农民欢迎,要始终坚持并不断完善和强化。要进一步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水平,用最低收购价引领农产品市场价格走向,保持农产品价格合理水平,提高农业比较效益。要进一步提高农业生产补贴水平,增加补贴资金,扩大补贴范围,提高补贴强度,完善补贴办法,使补贴更好发挥引领农民增收和农业增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