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评:“非税收入占比高”不利于经济增长

时间:2012-09-20 08:48   来源:中国青年报

  尽管时隔三年零三个月之后,中央财政收入再次出现了负增长,但地方本级财政收入仍保持一定的增长。(《第一财经日报》9月19日)

  地方财政收入增速,主要原因是非税收入占主要比例,而它受经济影响较小,所以保持一定的增长。数据显示,1~8月,全国财政收入82330亿元,增长10.8%。财政收入中的税收收入70626亿元,同比增长8.9%,非税收入11704亿元,同比增长24.4%。其中,中央非税收入2558亿元,同比增加393亿元,增长18.1%,扣除清缴去年石油特别收益金收入增加等不可比影响后,约为零增长。地方非税收入9146亿元,同比增加1905亿元,增长26.3%。

  地方财政由非税收入支撑并保持一定增长,在经济下滑情况下,既不利于企业盈利,也不利于保持经济的平稳增长。主要原因是:

  一、地方非税收入一样加重企业负担。所谓的非税收入,主要是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彩票公益金、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罚没收入、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等。这项收费项目中,大部分缴纳主体是盈利能力较差的中小企业,比如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罚没收入等。当前,国家对中小企业进行结构性减税,很多税收都进行了减免,但是企业并没有感觉减轻负担,还叫苦连天,主要原因就是非税收入没有减下来。

  二、非税收入更加增加纳税人痛苦。与税收收入相比,非税收入没有固定性和可预期性,政府什么时候想出个文件征收一个什么费用,就能在短时间完成,什么时候征收、依据是什么等,随意性非常大,而且,非税收入凭借的是地方政府及其部门无限制的权力,这样,企业负担增加的同时,痛苦指数也随之增加。再比如政府罚没收入,有的地方和行业根本不公开罚款的依据和理由,只发一个罚款通知或者给个凭据,让纳税者很难接受。另外,非税收入的去向和用途,纳税人也根本无从监督。

  三、非税收入增加权力寻租成本,制造新的不公。由于非税收入没有固定的法律支撑,全凭地方政府和部门手中的权力征收,自由裁量权很大,而且不受监督制约,这就给权力寻租带来很大空间。比如,一部分企业和地方政府或者某部门的领导关系好,就可以通过权力寻租少缴纳非税收入,而没有关系的企业要么承担更重负担,要么通过各种关系圈进行权力寻租。这样,既增加了企业负担,又造成新的不公平。

  在经济增速下滑的背景下,国家减税让利不能只盯减税,还要盯住非税收入,只有将税收和非税收入都减下来,让企业真正减轻各种税费负担,它们才能轻装上阵,及早摆脱困境,实现可持续发展。如果在减税的同时,对非税收入不加限制,甚至放纵其增长,一方面大大削弱减税的效果,造成民怨,另一方面也阻滞经济整体上的止跌回升。(李宁)

编辑:雍紫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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