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观察:试水的跨境经济合作区能游多远?

时间:2012-08-20 15:01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南宁8月20日电 (记者 杨强)尽管面临诸多困难,但是近年来,中国各地创建跨境经济合作区的热情不减。在本月17日广西东兴市召开的全国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工作会议上,地处中越、中缅、中俄合作前沿的广西、云南、内蒙古等省区再度向国家发出加快推进跨境经济合作区建设的呼声。

  目前,中国唯一一个跨境经济合作区是2006年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

  2010年,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要积极推动广西东兴、云南瑞丽、新疆喀什、内蒙古满洲里等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探索在条件成熟的沿边地区设立跨境经济合作区。这一战略决策得到相关边境(边疆)省区的强烈响应。

  内蒙古满洲里规划建设中俄跨境经济合作区,冀使满洲里互贸区从单一的贸易调整到向物流运输业与旅游业方向发展,推进边境经济区双向开通及俄方一侧外贝加尔斯克贸工综合体开发建设。

  云南瑞丽也在发力打造(中国)瑞丽—(缅甸)木姐跨境经济合作区,并积极推动中越、中老两个跨境合作区建设。当地官员在接受媒体访问时表示,前述三大跨境经济合作区的推进,将形成一个沿边经济发展的样本:前30年云南靠沿海三大圈——环渤海、长三角和珠三角;后30年靠沿边。

  与东盟唯一海陆相连的广西步伐更快,目前它已经与越南广宁省签订了(中国)东兴—(越南)芒街跨境经济合作区的框架协议;中越凭祥—同登跨境经济合作区亦有重大进展。

  与前述省区的热情相比,国家相关部门的态度稍显低调。针对多地提出与周边国家设立跨境经济合作区的要求,中国海关总署加工贸易司官员17日在东兴召开的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工作会议上审慎回应说,海关总署将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按照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审核设立标准予以统筹研究。

  国家商务部官员也表示“正在积极研究”。为推动跨境经济合作区建设的研究工作,中国商务部已草拟了《跨境经济合作区工作程序和政策框架方案》,提出关于设立跨境经济合作区的工作机制、工作流程、管理模式和政策框架的初步设想。同时,还提出设立跨境经济合作区需重点研究的相关问题。

  国家层面的谨慎凸显设立跨境经济合作区的复杂性和敏感性。目前,建设跨境经济合作区主要存在以下困难:

  一是缺乏双方国家高层共识。建设跨境经济合作区需要双方国家高层达成共识,启动政策和管理等实质内容的研究和探讨,制定可行性研究方案,明确推动路线、运行和监管模式。在此基础上,共同立法,签订协议。但目前现实是,许多问题还停留在基层工作层面,周边国家并未正式向中方提出具体设想。

  二是缺乏运营模式和政策支持。建设跨境经济合作区要根据不同国家制定差别化的运营模式和政策,形成有效的推动合力。需国务院相关部门在地域划定、人员进出境以及海关、质检、税收、产业规划和行政司法等多个领域进行政策协调,整体推进。

  三是缺乏可遵循的规则。建设跨境经济合作区在中国仍是新生事物,没有可复制的范例。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从两国元首达成共识至今已有9年时间,直到去年12月才正式启动运营,目前运营效果尚待进一步评价。

  四是缺乏准确的定位和可行性分析。与现有位于边境的互市贸易区、出口加工区、综合保税区和边境经济合作区等区域相比,跨境经济合作区所拥有的经济优势、功能内涵和建设前景尚不明确,特别是如何实现与上述区域的错位发展仍需进一步准确的定位和分析。

编辑:王君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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