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刘永好:可有条件地强制银行扶持民企

时间:2012-03-12 10:19   来源:新京报

 

刘永好 本报记者 周岗峰 摄

 

  虽然“新36条”意见颁布了,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往往会碰见“玻璃门”,缺少相应的实施细则。反映比较多的有以下两个问题,第一,在资源垄断问题上,应一视同仁,不管是国企、央企、民企、还是村企,都是一样的,不单是停留在说法上,还要落实在具体的行动上。此外,行业“准入”的问题,现在的很多领域,非公企业仍无法进入。

  作为长期关注非公经济话题的全国政协委员,四川新希望集团董事长刘永好在“两会”期间接受记者专访时表示,尽管“新36条”意见早已颁布,但还缺乏实施细则。他建议,在金融方面,应强制要求商业银行拿出资金支持三农企业、小微企业和中小型民企,并给予银行一定税率优惠。

  “非公群体很大,所占资源比重相对很小”

  新京报:你长年关注非公经济方面政策,今年又提交了“关于落实非公36条支持民企发展的提案”,多年来,你觉得我国非公经济的发展已经进行到哪一阶段?发展大环境在多年的呼声中有无根本性的变化?

  刘永好:我做了20年的政协委员,每年都在谈非公经济,随着“36条”和“新36条”的颁布,非公经济到了一个新的格局,目前非公经济已经占了中国经济的一半甚至更多,解决了80%以上的就业,新增就业90%以上是非公经济提供的,它的地位、作用已经是毋庸置疑了。

  今天的大环境,国际经济存在不确定性,中国面临着转型,可能经济增幅要不断回落。在新的经济格局下,我觉得,非公还要继续改革,继续地鼓励、支持和推动。

  新京报:准备今年有关“新36条”提案时,你在调研中发现了哪些问题?

  刘永好:虽然“新36条”意见颁布了,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往往会碰见“玻璃门”,“新36条”的方向是对的,但缺少实施细则。反映比较多的有以下两个问题,第一,在资源垄断问题上,应一视同仁,不管是国企、央企、民企、还是村企,都是一样的,不单是停留在说法上,还要落实在具体的行动上。

编辑:王君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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