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面铁道部下调了火车票的退票费,一方面部分国有航空公司却开始收取飞机票的改签费,这不仅给消费者带来了视觉上的反差,还引发了些许来自市场的不同声音,比如,频频被传出“债台高筑”的铁道部怎会突然变得这么“大方”?屡次提升燃油附加费的航企又为何还要分毫必取?
“铁老大”拔毛
对于国庆节期间出游或回家的消费者来说,节前铁道部的一则新规或多或少还是减轻了他们的压力——9月25日,全国铁路实行新的退票费标准:按照新规,列车开车前的退票费由原来按每张车票面额的20%计收下调到按5%计收,最低的退票费按2元计收。
资料显示,铁道部最早的退费标准源于1997年12月1日开始施行的《铁路客运运价规则》。当时的《规则》规定,每10元收费标准为2元/人次,超出1元也按10元计算,即11元的票将收取4元的退票费。2006年1月1日,在种种呼声之下,铁道部实行新规:统一按票面价格的20%收取手续费,并四舍五入到元。尽管比1997年的《规则》有了一定改进,但这项改革还是被认为是“隔靴搔痒”。
但相较于前两次调整,9月25日新规的“让步”却异常明显:不仅降价幅度很大,退票的覆盖范围也比较广。据了解,与普通列车一样,动车退票同样可在火车出发前办理,同时,退票后铁道部门会开出退票凭证和报销凭据。此外,在购票地退联程票和往返票时,必须于折返地或换乘地的列车开车前5天办理,特殊情况下,也可在开车后2小时内,退还全部票价,并核收退票费。
对于本次新规,有分析人士欢呼,“铁道部终于松动了有14年历史的‘霸王条款’。”和《国际金融报》记者聊天的消费者也对这项规定表达了支持,并希望有更多的惠民举措能在未来推出。铁道部有关负责人指出,5%这一数字是业务部门经过周密计算得出的,是在一个合理的收费范围中确定的标准,并保证此次调整是常态的调整,不与客流量联动。
不过也有专家对媒体表示,退票费标准的调整“可能只是与实名制有关的配套举措。”专家称,“因为相关规定还表示,退票需持身份证或身份证复印件,代办退票则需要出示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者户口簿。实际上,非实名制的火车票,不少乘客或许根本没有必要退票,因为进行私下转让的话,就能节省下退票费。但实名制的车票必须经过正常的程序去办理退票手续。”
记者还发现,目前还有声音认为,由于未实行实名制的普通车票一向票源紧张,5%相对低额的退票费可能会助长“黄牛”的倒票行为。
对此,南京大学商学院教授宋颂兴对《国际金融报》记者表示,任何一项措施都有正反两方面的效果,“不能因为‘黄牛’的泛滥,就不给老百姓实惠。更何况,黄牛党是社会管理层面上的问题,降低退票费跟票贩子的活动没有必然联系。同时,要解决‘黄牛’问题,从长远来说,得根本上解决火车的运力问题,保障火车票这个稀缺资源的供给更加充足。”
事实上,《国际金融报》记者国庆假日期间在和“黄牛”交流时发现,他们的生意并没有想象中这么好做,且倒票的差价没有以前这么大,比如,原先票面额80%的价格“回购”的火车票,现在却需要出95%的价格。“我们的生意其实还和原来一样难做。”一位票贩子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