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起质疑的报道本身并未失实,但像黑龙江垦区这样的地方在全国寥寥无几,“一年二三十万”是在“特别”地方发生的“特殊”故事,没有代表性。
黑龙江省一农场职工10月7日在接受媒体“一年下来挣多少钱”的采访时说,“一年二三十万”,很轻松挣到,而且政府“白给我们的钱都有好几万”。消息迅速在社会上引起反响,不少声音质疑此老农是否在“吹牛”。
新华社记者调查发现,黑龙江垦区职工由于承包土地相对较多,一年赚二三十万元确实比较正常,同时随着国家对种地农民补贴力度的加大,每年拿几万元农业补贴的农户也确实存在。
诚然,引起质疑的报道本身并未失实,更不存在误导的初衷,但放在全国的大背景下,“一年二三十万”却又显得不太真实。问题在于,特殊性的事例不能掩盖普遍性的问题,“一年二三十万”不能代表我国农民普遍的收入现状。
众所周知,无论是在人们的印象中,还是在官方的文件中,农民收入都是比较低的,农业生产的规模也是比较小的,而这也正是“三农”工作需要解决的重点和难点。应该承认,“一年二三十万”确实不符合公众对农民及“三农”的一般性认知。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2010年中国农民人均纯收入只有5919元,还不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3。即便是在黑龙江垦区,根据新华社记者从黑龙江省农垦总局了解到的信息,2009年垦区140多万农场职工人均纯收入也只有10800元,离“一年二三十万”还有相当距离。
那么网友的质疑错了吗?这还要弄清楚“一年二三十万”的主体身份。从报道中可以看出,黑龙江的这位老农其实并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农民,而是国有农场的职工;同时,他所在的地方也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农村,而是全国最大、机械化程度最高的国有农场群——黑龙江垦区。只有在这样的地方,一个农民家庭才有可能承包500亩甚至更多的耕地,家庭年收入和“政府白给”的补贴也才有可能达到“二三十万元”和“数万元”。
但像黑龙江垦区这样的地方,在全国却是寥寥无几甚至是独一无二的。在我国绝大部分农村,家庭联产承包模式下的农民并不拥有大量土地,因而农民增收一直都是社会最关注、也是多年来中央“1号文件”的核心。换句话说,“一年二三十万”是在一个“特别”的地方发生的“特殊”的故事,既没有代表性,也没有可复制性。
在实行大规模农场作业的美国,“农民”是指拥有上百万美元私人农场的农场主,而多数农场工人的收入低于最低工资保障线,被划为“穷人”。我国虽不存在农场主这一职业身份,但若有些报道对地方农地承包者和普通农民的身份不加区分,难免会贻笑大方。
“一年二三十万”之所以引起广泛反响,恰恰说明公众对我国“三农”现状的关注。这既是希望农民的收入也能跟上发展的脚步,也是希望能从新闻报道中看到真实的农民收入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