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渝房产税开征 向楼市传递哪些信号?

时间:2011-01-28 10:47   来源:新华网

  “剑指”投资投机性需求,保护合理购房需求,用于保障房建设等“民生之需”……备受关注的上海、重庆两地房产税方案27日终于露出真容。房产税试点究竟向楼市释放出哪些信号?

  打击投资投机性需求

  根据上海27日出台的《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下文简称《办法》),征收的对象为:上海居民家庭新购第二套及以上住房和非上海居民家庭的新购住房。同时明确对上海居民家庭给予人均60平方米的免税住房面积予以扣除。

  “如果一个三口之家,原来已拥有一套150平方米的住房,现又新购一套110平方米的住房,则人均住房面积已超过免税标准,因此该居民家庭新购住房中超出免除标准的部分面积,即80平方米,须按规定缴纳房产税。”上海市财政部门负责人举例说明。

  税率方面,上海体现出“差别化”:适用税率暂定为0.6%,但对应税住房每平方米市场交易价格低于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2倍(含2倍)的,税率可暂减为0.4%。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则由统计部门每年公布。

  重庆作为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宣布从1月28日开始向个人房产征收房产税。重庆市市长黄奇帆表示,重庆主城9区内存量增量独栋别墅、新购高档商品房、外地炒房客在重庆购第二套房,将被征收房产税,这涉及10%的人数,主要针对富人群体征税,其税率为0.5%-1.2%。

  黄奇帆介绍说,重庆市房产税改革试点采取分步实施,首批纳入征收对象的住房包括:个人拥有的独栋商品住宅;个人新购的高档住房,高档住房是指建筑面积交易单价达到上两年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2倍(含2倍)以上的住房;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第二套(含第二套)以上的普通住房。未列入征税范围的个人高档住房、多套普通住房,将适时纳入征税范围。

  “这是对投资投机性需求的精准打击。”复旦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尹伯成说,房产税开征后,增加持有环节的成本,短期内必定会对试点城市的房地产市场造成利空影响,将有助于抑制投资投机需求,有利于稳定房价。

编辑:程轶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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