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中国名牌产品’标志将终结”——针对媒体的这一报道,国家质检总局予以否认,称质检总局最近发出了一份《关于中国名牌产品有效期满后标志使用问题的通知》,个别媒体对这一通知进行了误读。
质检总局及时纠正了媒体的误读,但是,就笔者的观察,舆论对媒体的误读似乎更感兴趣,纷纷为“2012年,‘中国名牌产品’标志将终结”叫好。在这一吊诡的现象中,质检总局能读懂其中蕴含的民意吗?这是一个问题。
“2012年,‘中国名牌产品’标志将终结”之所以引起舆论关注,在于社会和公众对权力退出名牌产品评选的期待。当前,权力之手和市场的界限仍然藕断丝连。不必讳言,近年来,不少“中国名牌”接连伤害消费者,几乎丧失了应有的意义。正是在这点上,才导致了媒体的误读和民意对权力退出名牌评选的支持。因此,质检总局的表态很有些站在民意对立面的嫌疑,更有强化乃至进一步模糊市场和权力界限的困惑。
禁用“中国名牌产品”标志系媒体误读——在笔者看来,这种说法回避了问题的实质所在。
其一,这种说法没有对权力介入市场的界限给出清晰的回答。“中国名牌产品”并不是由最有发言权的消费者认可,也非市场选择的结果,其对市场公平竞争造成了很大破坏。行政部门认定“中国名牌产品”的权力是一种规制权力,通过干预市场可以形成大量的寻租机会。尽管从理论上说,企业可以通过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来获取垄断地位,但这种垄断地位不易长期保持,唯有政府干预市场形成的经济租金可以长期保障企业的超额收入,这就诱发了企业为获取或保持政府给予的垄断地位而争相向政府官员公关的动机。所以,“中国名牌产品”发展为“部门设租、企业寻租”就不奇怪了,由此引发的怪象就是地方政府都会对评上“中国名牌”的企业重奖,但这些奖金往往不被用于产品开发,而是用来进行公关——为评上“中国名牌”所进行的公关。
其二,消费者投票权利的缺位没有得到正视。企业的逐利动机必然利用制度监管漏洞,为官员的寻租和懒政制造空间。政府和官员也有利益最大化的动机,在巨大利益的诱惑下,行政部门及其官员总是趋向于设置更多的行政许可事项,以至于大大超过了矫正市场失灵的需要,而成为企业额外的负担。更何况,当前政府和市场界限并不十分清晰,这又为利益追逐制造了不确定因素。也正因为如此,有学者指出:如果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真把评选名牌作为一项制度推进的话,我们就要质疑它的合法性。
终结“中国名牌产品”标志系媒体误读,有纠正的必要,但更值得纠正的是权力对市场的过度介入和干涉。因此,所谓误读未尝不是一种提醒,未尝不是民意的折射。 (朱四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