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热钱”须标本兼治 常抓不懈

时间:2010-05-18 10:28   来源:中国新闻网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已深度融入全球经济。截至2009年末,我国经济总量位居世界第三,出口位居世界第一,进口位居世界第二,全年出口和进口规模分别超过1.2万亿美元和1万亿美元。大规模的跨境贸易、投资和个人活动,使跨境外汇收支急剧增长,跨境资本流动的形式越来越复杂。2009年,国际收支交易规模超过4万亿美元,较1982年增长72倍,较2000年增长4.4倍,其中大多数跨境资金是合法合规流动,满足正常贸易投资需求的。但与此同时,在这些正常的、放开的外汇资金流出入渠道中,也难免会夹杂着少量“热钱”等违法套利资金,但整体规模有限。

  针对“热钱”问题,今年“两会”期间就关于“外汇管理与外汇储备”问题媒体集体采访时,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易纲明确表示,经济开放度的不断提高需要外汇管理统筹兼顾服务和监管工作。要以全球视野来认识中国经济金融问题,既要为涉外经济企业和个人提供尽可能的贸易投资便利化,又要加强跨境资金流动监管,防范“热钱”冲击,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易纲还特别指出,当前,美元利差交易盛行,国际金融衍生工具的杠杆率仍然很高,要高度警惕“热钱”借便利化程度高的贸易投资渠道混入,冲击国内资本市场和房地产市场的正常发展。由此可见,如果说贸易投资便利化是外汇管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那么防治“热钱”,确保国际收支风险可控则是外汇管理改革开放的底线。

  当前,流入中国的“热钱”到底有多少?危害性到底有多大?应该如何治理“热钱”?社会各方猜测诸多、观点各异。引发这些争议的关键在于对“热钱”到底是什么没有明确统一的界定。需要指出的是,在我国还保持着适度资本管制的前提下,我国的“热钱”问题与那些资本自由流动的国家或经济体有着完全不同的语境,盲目套用得出的结论恐怕会南辕北辙。毫无疑问,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所有跨境资金都是逐利的,投资和投机的界限不易区分。问题的关键要看资金流动是否具有真实、合法合规的贸易投资背景。同时,长、短期资本的划分是相对的,在某些特定条件下二者可以相互转化。在我国,由于存在资本项目管制,所谓“热钱”应明确为那些纯粹以投机套利为目的、无真实贸易或投资背景的违规资金流动,其特征概括起来就是投机性、虚假性和违规性。也就是说,只有抓住这“三性”,才能全面把握“热钱”的本质特征,进而对“热钱”进行精准打击。

  近年来,外汇管理部门将防治“热钱”作为工作的重点之一,在不断完善国际收支监测预警和加强外汇收支管理的同时,开展了针对不同交易主体、不同业务类型、不同资金流动渠道和区域的检查行动,重点包括针对“热钱”假借外商投资、外债、个人、服务贸易、货物贸易等渠道违规流入的检查。据本报从国家外汇管理局获取的数据,仅在2009年,外汇管理部门就查处了2000多起外汇违规案件,涉案金额49.8亿美元,违规金额46.3亿美元,行政罚没款总额累计近2亿元人民币。其出手力度之大,覆盖范围之广前所未有。

  在出重拳狠打击的同时,我们也应该清醒地认识到,“热钱”绝不仅仅是一个资本流动的问题,其背后往往隐藏着复杂的经济利益链条,要从根本上化解风险,必须标本兼治、常抓不懈、惩防并举。一方面要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理顺国内资源、资金等价格体系,进一步发挥市场机制的基础性作用,消除“热钱”追求的套利空间;另一方面,需要外贸、外资、税收、海关、外汇等部门加强合作,全程布控,加大对“热钱”流动的打击力度,对“热钱”流动形成威慑,共同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来源:金融时报)

编辑:马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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