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为我国新闻出版产业发展提供具体方向和措施的纲领性文件《关于进一步推动新闻出版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已由新闻出版总署制定完成。
值得关注的是,《指导意见》首次对非公有资本如何参与新闻出版产业进行了详细表述,即“引导和规范个体、私营资本投资组建的非公有制文化企业以内容提供、项目合作、作为国有出版企业一个部门等方式,有序参与科技、财经、教辅、音乐艺术、少儿读物等专业图书出版活动。”
早在2009年4月新闻出版总署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新闻出版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就已提出,鼓励和支持非公有资本以多种形式进入政策许可的领域。而此次制定的《指导意见》则更加具体地提出民营资本进入新闻出版业的途径:内容提供、项目合作、作为国有出版企业一个部门。
再结合近期密集出台的一系列优惠政策,如关于印发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和支持文化企业发展两个规定的通知、文化产业振兴规划等,这些都为民营资本参与文化产业提供了有利的政策环境。
事实上,从2007年底开始,随着新闻出版行业市场化的步骤加快,国有与民营资本之间的并购与合作就开始变得频繁。然而,在这个过程中,也暴露出不少问题。对于希望在新闻出版行业中分得一杯羹的民营资本来说,透明、公平的市场化环境更加重要。
我们看到,鼓励和支持非公有资本进入新闻出版的同时,一批大型国有新闻出版集团也在紧锣密鼓地筹备和成立。文化部门正以打造中国出版传媒业航空母舰为目标着手培育骨干文化企业。在这样的背景下,社会资源毫无悬念地发生偏好性倾斜。
“我们不害怕改革后带来的行业竞争,而是期待市场竞争,期待国资、民资能在同一起跑线上。”北京时代华语图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朱大平就曾坦言,全国出版发行的总收益是600亿元,其中近300亿元是教材、教辅,而教材只能由出版社出版,民营出版公司被禁止在外。此外,国有出版社在税收上有先征后返等政策,有些部委出版社出版的图书还有特定的批销渠道,而这些政策,民营出版公司几乎都没有享受到。
“让我们出钱控股,却不给我们主导地位,参股比例的限制卡得很死。”在民营资本参与出版企业股份制改造的案例中,我们经常可以听到这样的抱怨,与此同时,很多手握重金却迟迟不愿投入出版业的民营书商也正因此而有顾虑。
新闻出版,作为文化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一个内容不断创新并紧密呼应市场需求的自由环境,而原有的出版单位固步自封,在内容、市场推广方面处处设限,无疑扼杀了民营资本的积极性。
一位民营出版商的话值得大家深思:“在书号、刊号没有放开的大背景下,对于我们而言,必须要和出版社合作才能生存,其实就是在夹缝中生产着自己的内容和拥有部分发行权。”
看来,新闻出版这道文化“大餐”,真正摆上民营资本的“餐桌”,尚待时日。(孙韶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