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6日发布《关于加快推进棚户区(危旧房)改造的通知》(简称《通知》)。《通知》要求,到“十二五”期末,全国成片棚户区(危旧房)力争基本完成改造,住房使用功能得到改善,基础设施得到完善,居住质量得到提高。
《通知》提出,为适应工业化、城镇化发展的需要,要把棚户区(危旧房)改造作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的重要内容,加快推进集中成片棚户区(危旧房)改造,积极推进非成片棚户区(危旧房)改造,逐步开展基础设施简陋、建筑密度大的城镇旧住宅区综合整治,稳步实施城中村改造,着力推进资源型城市及独立工矿区棚户区改造。
《通知》要求,各地要按照属地原则,对辖区内截至今年底尚未实施改造、在改造的各类棚户区(危旧房),逐个调查摸底,登记造册。各地应于明年1月底前,将调查情况报送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部和国家林业局。(本报记者 张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