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倍增的新底气
十八大报告首次提出了“确保到2020年实现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的目标,目前,全国多地也在积极筹划地方版的收入倍增计划,在这个目标实现的过程中,将会有怎样的机遇?需要什么样的“药引子”?
各地计划在提速
各地收入倍增计划正在提速。
据不完全统计,黑龙江、甘肃、江苏、贵州等省份已经提出了本地的居民收入倍增计划。《甘肃省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倍增计划(2012~2016年)》提出,未来5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15%以上。黑龙江省“十二五”规划提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12%以上。贵州省提出,到2015年,城镇居民和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均比2010年翻一番,年均实际增长分别超过12%和14%。江苏省提出,以2010年为基数,剔除价格因素,全省到2017年实现居民收入倍增。近日国务院批复的《中原经济区规划》也提出了收入倍增计划目标,即到2020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3.8万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6万元。
而近期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12年前三季度数据也为收入倍增计划释放了积极的信号。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427元,同比名义增长13.0%,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9.8%;农村居民人均现金收入6778元,同比名义增长15.4%,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2.3%,二者均跑赢7.7%的GDP增速。
经济发展“底气”足
经济发展给收入倍增增加“底气”。
今年前三季度,中西部和东北地区GDP同比分别增长10.8%、12.4%和10%,均超过东部地区9.1%的增速,改革开放30多年来,连续5年中西部和东北地区经济增速全面超过东部地区。相对于东部地区,中西部地区底子薄,其收入倍增计划相比东部来说容易实现一些。今年上半年,中西部地区的重庆、贵州、四川、陕西、云南、广西、宁夏、新疆等地GDP同比增幅超过10%。
不少地方将城镇化列为发展的驱动力。相对于东部发达地区,城镇化将给中部地区新一轮发展带来契机,获批的《中原经济区规划》便将新型城镇化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抓手。
基础相对较好的东部,如何在之前的基础上再发力,保证收入倍增的实现?著名经济学家、北京大学教授周其仁分析,到2020年时人均收入翻一番,也意味着人工成本会进一步提升,因此,关键在于要提高生产力,以人力资本驱动生产率进步,让生产力的提高速率超过工资涨幅。他认为,这需要企业制度、教育科研改革等方面相互配合。
而打通省级区划的经济带,还将继续发挥增长极的作用。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海峡西岸经济区、江苏沿海经济带、辽宁沿海经济带串联东部沿海,中西部地区的广西北部湾、成渝、关中—天水、皖江城市带等也将继续发力。
分配改革是“药引子”
实现收入倍增还需要“药引子”。
“居民收入倍增,是在做大做好蛋糕的基础上分好蛋糕的过程,需要全方位推进、多方面配合。”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苏海南表示,抓好收入分配,进一步调整和完善相关政策措施,让城乡居民收入倍增有制度保障是其中重要的一环。
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教授李实表示,收入分配改革是个系统,首先,要完善初次分配政策,如完善最低工资政策、工资谈判机制、提高就业的数量和质量、改变就业结构等;其次是完善再分配政策,包括提高税收调节力度、实行财产税和遗产税等;再次,监管部门需要设计配套政策进行监管,如完善收入监管制度、税收监管制度等。
著名经济学家吴敬琏认为,中国贫富差别如此巨大,原因之一是一些人靠权力谋取利益。“要解决这个是我们税收体制力所不及的,这个要靠整个体制改革,要让权力不能支配那么多的资源,而且要对权力进行监督,这样才能够解决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