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11月5日讯 据商务部网站消息,商务部今日发表题为《十六大以来商务成就综述之八:对外开放促进西部大开发》的报告,该报告指出,西部地区实际使用外资金额由2002年的20.1亿美元增至2011年的115.7亿美元,年均增长超过21%,占全国的比重由2002年的0.3%上升至2011年的10%。
商务部报告指出,党的十六大以来,西部地区(注:包括重庆、四川、贵州、云南、广西、陕西、甘肃、青海、宁夏、西藏、新疆、内蒙古等12个省、市和自治区)外商投资的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西部地区实际使用外资金额由2002年的20.1亿美元增至2011年的115.7亿美元,年均增长超过21%,占全国的比重由2002年的0.3%上升至2011年的10%。2002—2011年,西部地区累计设立外商投资企业15700家,使用外资金额477.1亿美元。
报告显示,2002年西部地区制造业实际使用外资所占比重为53.8%,之后制造业比重不断下降,2012年前三个季度降至25%;同期,服务业所占比重较快增长,其中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比重由0.7%上升为6.6%,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比重由0.6%上升为4.3%,批发零售业比重由3%上升为4.6%。
根据此份报告,自2008年国家启动经济技术开发区升级和新设工作以来,已有15家西部地区的省级开发区升级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5家园区批准新设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新设立了新疆吉木乃边境经济合作区。
报告还提到,2008年“两税合一”后,对外商投资西部地区鼓励类项目在2020年12月31日之前继续保留了税收优惠,并对在西部地区鼓励类领域投资的外商投资企业及境外投资者给予政策支持,免交10%的利润汇出税。2010年,国务院批准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若干意见》,明确了鼓励外资向西部地区转移的措施。国家两次修订《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因地制宜引导外商投资西部地区优势产业和重点发展产业。 (中国网财经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