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97.8%的集体林地已承包到农户

时间:2012-06-05 09:04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6月4日电(记者 刘羊旸 林晖)国家林业局副局长印红4日透露,截至2011年,已将1.78亿公顷、97.8%的集体林地承包到农户。

  印红在此间举行的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说,随着森林保险、抵押贷款、公益林补偿等配套改革的不断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现了“生态受保护、农民得实惠”的改革目标,使4亿多农民直接参与森林培育并从中受益。

  “林改以后的实践表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增加农民收入、促进扶贫开发的一个重要途径。”印红说,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涉及1.5亿农户近6亿农民,我们根据30个省的不完全统计,2011年林改地区农民的人均年收入为6435元,其中来自林业的收入为1203元,占总收入的18.69%。

  印红说,集体林改以后农民的增收途径主要是:直接增加农民的资产;可以通过转包、出租、抵押等形式流转获得资本,等于增加了农民获得资本的机会;通过木材林产品的收入直接增加农民的收入;通过非木质林产品增加收入,比如森林旅游、林下经济等。另外,国家划定为生态公益林的林主能够从国家获得森林生态补偿的机会。

  据介绍,2011年全国林下经济的产值达2081.61亿元,参与的农户达5700万户。其中林下经济获得的种植业收入大概是1189亿元,林下养殖业是597亿元。

编辑:王君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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