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拉萨3月15日电(白少波 陈香玉) 西藏自治区第八次调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官方说,该标准是全国标准的1.67倍。
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姚瑞峰15日在拉萨发布上述消息。据介绍,本次调整的人员范围为,2011年12月31日前已办理退休手续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并从2012年1月1日起执行。
姚瑞峰说,自2005年至今,西藏已先后八次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此次调整是全国月人均调整标准150元人民币的1.67倍,调整后西藏全区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将达到月人均2700多元人民币。
姚瑞峰说,此次调整采取了普遍调整与特殊调整相结合的办法,特别是对具有高级职称的企业退休科技人员给予了较大倾斜,每人每月再增加550元。
姚瑞峰说,调整后的西藏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处于全国其他省区市的前列,将使西藏计划统筹内约31760名企业退休人员受益。(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