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福建日报2月28日讯(记者 潘园园) 记者27日从省民政厅获悉,省财政厅、省民政厅日前联合下达2012年社区居委会运转补助经费1869万元,要求各地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为了进一步改善社区工作保障条件,从2011年起,我省在每个社区每年补助8000-10000元运转经费的基础上,增加补助经费1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