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2月8日电 (记者 石岩)中国国税总局8日发布数据显示,2011年,中国共征收非居民企业税收1025.89亿元人民币,首破1000亿元大关,比上年增长31.8%。
非居民企业是指按照外国(地区)法律、法规成立,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取得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2006年起,中国根据国际税收惯例,统一将外资企业改称为非居民企业。
数据显示,2011年,全国通过源泉扣缴方式征收非居民企业所得税752.88亿元,增长45.9%。征收股息红利所得企业所得税449.67亿元,增长63.63%,征收股权转让所得企业所得税88.65亿元。
从税源分布看,非居民企业税收高度集中在经济发达地区。2011年,北京、上海、广东、江苏和天津组织的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收位居全国前5位,共征收税款631亿元。
国税总局国际税务司有关人士表示,非居民企业所得税近些年一直保持较高增长幅度,主要是强化税收管理和税源增加所致。从2008年以来,非居民企业税收政策和管理规范日益完善,从制度上保障非居民税收政策落到实处。
上述人士表示,2012年非居民企业税收管理工作将加大专业化和精细化管理力度,注重与居民企业税收管理相结合,进一步分析税源分布规律,制定实施各类所得的操作规范,识别和防范税收流失风险,不断提高非居民企业税收管理水平。(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