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外汇管理局27日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今年9月末,我国短期外债占全部外债余额的比重超过72%,创下历史峰值。
截至2011年9月末,我国外债余额为6971.64亿美元(不包括香港特区、澳门特区和台湾地区对外负债,下同)。其中,登记外债余额为4405.64亿美元,企业间贸易信贷余额为2566亿美元。从期限结构看,中长期外债余额为1895.39亿美元,占外债余额的27.19%;短期外债余额为5076.25亿美元,占外债余额的72.81%。
从币种结构看,登记外债余额中,美元债务占75.81%,较上年末上升5.4个百分点;日元债务占8.11%,较上年末下降0.45个百分点;欧元债务占7.21%,较上年末上升2.8个百分点。
短期外债是指从境外借入的所有约定期限在1年(含)以内的短期债务资金。短期外债激增意味着跨境资本流动规模增大,速度加快。历史数据显示,我国短期外债占全部外债余额的比重已经连续十个季度攀升。
从短期外债构成看,2011年9月末,与贸易有关的信贷余额为3749.96亿美元,占短期外债余额的73.87%,其中,企业间贸易信贷占50.55%,银行贸易融资占23.32%。
外汇局称,与贸易有关的信贷大多具有真实的进出口贸易交易背景,其增长与我国进出口贸易的增长基本上相适应,因此,这部分短期外债占比上升不会影响我国外债安全。
外汇局副局长李超此前表示,短期外债中占比较大的是贸易融资和贸易信贷,这与我国进出口高速增长密切相关,基本是合理和正常的。中国外汇储备规模是短期外债的8倍,偿付能力充足。他认为,造成短期外债较高的原因包括,其一,我国贸易净出口高速增长;其二,近些年人民币升值预期和本外币利差。
尽管目前看来短期外债的风险可控,但是毕竟其占比已经超过国际上25%的警戒线,未来可能造成的风险不容忽视。李超表示,下一阶段在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的过程中,对于外债尤其是短期外债要给予“特殊关照”,包括适当的管制和管理。(李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