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11月福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4.3%

时间:2011-12-12 15:55   来源:新华网福建频道

  新华网福州12月12日电 (记者胡善安)记者9日从国家统计局福建调查总队获悉,2011年1~11月,福建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22855.18元,同比增长14.3%,增幅同比提高3.7个百分点。其中,工资性收入15980元、经营净收入2741元、财产性收入1607元、转移性收入4757元,分别增长11.0%、41.5%、23.7%和5.4%。

  据抽样调查统计,今年前11个月福建省农民人均现金收入8704.7元,同比增长19.0%,增幅同比提高7.7个百分点。其中,工资性收入3633.5元、家庭经营收入4277.8元、非生产性收入793.4元,分别增长25.8%、15.7%、8.7%。(完)

编辑: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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