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昆明12月6日电(赵曦)云南省地方税务局6日透露,自11月1日起,该省营业税起征点上调至法定上限,即每月月营业额超2万元才需缴税。
新政策执行后,按期纳税的起征点由月营业额3000元调整为20000元以上,按次纳税的起征点由每次(日)营业额100元调整为500元。同时将娱乐业营业税税率由原来的台球、保龄球执行5%、高尔夫执行10%、其他娱乐业项目执行20%,统一调整为5%。
据云南省地方税务局统计,今后云南省未达营业税起征点的42万户个体工商户将从中受益,占办理税务登记个体工商户的82.32%。
明年起每年有3亿元以上的营业税减收收入惠及个体工商户和娱乐业纳税人。这将为加快云南省小型微型企业、个体工商户发展,增加城乡居民收入起到积极的作用。(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