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条例放宽注册资金限制 1元钱当老板

时间:2011-11-03 13:11   来源:东北网

  记者从哈尔滨市工商局了解到,国家工商总局制定出台的《个体工商户条例》已于1日起实施。新《条例》降低了个体工商户的准入门槛,对个体工商户的身份、经营范围、人数等方面的限制都给予放宽。

  执照取消有效期

  据悉,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个体工商户进行登记注册的重要证明文件,为了更好地保护个体工商户的权益,新《条例》取消了营业执照有效期栏目。市工商局副局长张惠群表示,1987年国务院颁布的《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暂行条例》),要求营业执照“四年一换”,虽然便于管理,但是不便于个体户经营。新《条例》的实施,在方便个体户经营的同时,也会省下因更换营业执照所要缴纳的费用。

  网络创业受保护

  《暂行条例》规定,“个体工商户只可以在国家法律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经营工业、手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饮食业、服务业、修理业及其他行业”。而新《条例》规定,只要法律不禁止,就可以进入,同时也不再将注册资金作为登记事项。这意味着无论注册资金是几万元,几百元或是一元钱,都可以成为个体工商户。“像一些网络创业者,也都可以成为个体户了,大大拓宽了个体工商户的经营领域”,张局长说。

  可以兼职干个体

  与《暂行条例》相比,新《条例》放宽了对个体工商户的限制,取消了原来作为登记事项的“从业人员”限制等。张局长说,《暂行条例》颁布时正处于改革开放初期,从事“第二职业”会影响本职工作。如今,受到国企改制影响,国企人员可以参与到个体经营中去。“这意味着,许多在原有工作之外有经营能力的人,只要其所在工作单位没有禁止,都可以兼职成为个体工商户。”

  雇工人数没限制

  个体工商户从业人员人数取消限制。从前个体工商户只允许有一到两个帮手,有技术的可以带三五个学徒,人数不得超过8人。新《条例》取消了对个体工商户从业人员的人数限制。张局长表示,这样既便于个体户扩大经营规模,将个体经营“做大做强”,又便于劳动者就业,拓宽就业渠道。“个体户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请多少个帮手都可以。”

编辑:王君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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