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价格司环境与房地产价格管理处处长倪弘13日表示,目前推进我国水价改革的基本目标是:建立充分体现当前我国水资源状况,以提高用水效率、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为核心的水价机制。在此基础上,要试行水价成本公开,通过水价调整实施阶梯式水价和超定额累计加价制度,积极稳妥推进水价改革。
具体而言,一是综合考虑水资源状况以及各地的承受能力,合理制定各类水资源的征收标准,充分反映不同地区水资源的稀缺程度。统筹地表水和地下水的合理开发利用,限制地下水过量开采与超量取用水,支持低消耗用水,鼓励中水回用,促进水资源节约,同时兼顾社会承受能力。
二是按照污染者付费的原则,全面建设污水处理收费制度。扩大污水处理费的征收范围,根据污水排放标准与处理内容适时调整污水处理征收标准,加大征收力度,继续完善污水处理费的征收、使用、监督机制,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正常利用。同时,研究污水处理厂的污泥补偿问题,制定综合性优惠政策,合理确定征收价格。
三是进一步完善城市供水价格管理。随着取水成本的上升以及水质标准要求的提高,无论管网建设还是人力财力都导致供水成本不断上升,目前我国水厂供水亏损面达到40%,这不利于企业发展和水务安全。
因此,当前要深化供水运行机制改革,促进供水企业提高经营效率,提高供水质量,在降低供水成本的同时实施成本公开。在完善听证制度的基础上,适度调整城市公共供水价格,全面推进工商业同水同价,继续完善非经营性用水超定额加价制度,积极推进抄表到户。
她表示,要不断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吸引社会资金,拓展投融资渠道,切实保证城市供水安全,同时还要考虑低收入者的承受能力。(本报记者 王颖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