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CPI同比涨幅或超5月 全年价格将在可控区间

时间:2011-06-23 10:17   来源:文汇报

  国家发改委价格司负责人昨天表示,当前价格总水平确实在高位运行,预计6月份价格总水平同比涨幅将高于5月份;今后个别月份涨幅还可能会较高,但总体态势是可控的。1至5月,我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平均上升5.2%。分月同比涨幅分别为4.9%、4.9%、5.4%、5.3%和5.5%。

  这位负责人表示,分析价格走势,特别是分析价格总水平月度涨幅时,通常要用到两个概念:一是去年价格上涨的滞后影响,通俗说法叫做“翘尾”;二是今年以来新发生的价格上涨,通俗说法叫做“新涨价”。以今年5月同比上涨5.5%为例,翘尾是3.2个百分点,也就是去年5月到12月的价格上涨在价格指数统计上反映为同比上涨3.2%;新涨价是2.3个百分点,也就是今年1月到5月的价格上涨在价格指数统计上反映为同比上涨2.3%。

  由于去年下半年价格总水平上涨较多,对今年的翘尾影响很大,这是今年价格总水平同比涨幅较高的主要原因。今年前5个月的翘尾分别为3.7、2.6、3.2、3.1和3.2个百分点,占当月CPI同比涨幅的75.3%、52.6%、59.4%、58%和58%。今年以来,新涨价因素尽管也在增加,但由于反映新涨价影响的环比涨幅从一二月份的1%、1.2%回落到-0.2%、0.1%和0.1%,趋势是收敛的。这说明国家稳定物价的各项政策措施正在逐步发挥作用,价格较快上涨的势头得到一定程度的遏制。

  预计6月份价格总水平同比涨幅将高于5月份,这也是因为翘尾将比5月份增加0.5个百分点,达到3.7个百分点的全年最高值造成的;下半年由于翘尾的快速回落,新涨价因素继续得到遏制,居民消费价格同比涨幅将高位回落,全年价格将在可控区间运行。

  他还表示,党中央、国务院始终高度重视物价稳定问题,去年以来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今年又将保持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作为宏观调控的首要任务。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部署,积极采取措施控制货币、发展生产、保障供应、搞活流通、加强监管、安定民生,目前这些政策措施的效果正在逐渐显现。(记者张晓鸣)

编辑:马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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