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政部、工信部日前联合印发《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对专项资金的支持范围与方式等做出了明确规定。财政部企业司负责人昨日表示,中央财政将进一步健全支持物联网发展的财政政策体系,积极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建立本地区支持物联网发展的财政政策。
该负责人表示,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政策突出强调了支持企业自主创新的要求,坚持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相结合,体现国家技术创新战略的原则。
他透露,根据我国物联网发展规划,到2015年,我国物联网要在核心技术研发与产业化、关键标准研究与制定、产业链条建立与完善、重大应用示范与推广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攻克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初步构建较为完善的标准体系,建成一批物联网应用示范重大工程,培育和发展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物联网骨干企业,初步形成创新驱动、协同发展、辐射面宽、带动力强的物联网发展格局。
该负责人强调,为实现这一目标,“十二五”时期,中央财政将根据我国物联网发展规划及其产业发展状况,进一步健全支持物联网发展的财政政策体系,加强与产业政策、科技政策的协调配合,充分发挥财政政策的引导和激励作用,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加大对物联网的投入,为我国物联网的快速发展创造良好的体制环境和政策机制,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地促进我国物联网健康有序发展。同时,积极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建立本地区支持物联网发展的财政政策。
该负责人介绍,我国物联网与国际基本同步,处于发展初期,已初步具备一定的产业、技术和应用基础,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去年我国物联网市场规模达到1933亿元。与此同时,物联网在我国应用推广也初见成效。目前,我国物联网应用以示范性质居多,新的应用模式正日趋成熟。 (证券时报记者 郑晓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