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3月4日电 中新网财经频道从国家统计局网站获悉,统计局今日公布的“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成就系列报告显示,“十一五”期间,私营企业继续得到较快发展,2010年末,年主营业务收入在500万元以上规模的私营企业已发展到27万家,其中达到大中型标准的有9987家。
私营企业继续得到较快发展。“十一五”期间,国家在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方面又出台若干文件和配套政策,进一步拓宽民间投资的领域和范围,改善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环境,私营企业得到较快发展。据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资料显示,2008年末,我国共有私营工业企业145.7万个,吸纳就业人员5305万人,占全部工业企业的比重分别为76.6%和44.2%;完成工业总产值16.6万亿元,占全部工业企业的30.5%。到2010年末,年主营业务收入在500万元以上规模的私营企业已发展到27万家,其中达到大中型标准的有9987家。
国有企业在战略性调整中发展壮大。“十一五”期间,国有企业战略性调整推进力度不断加大,国有经济活力、影响力进一步增强。在涉及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行业和重要矿产资源领域、提供重要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行业,国有经济占据主导地位。2010年,在石油天然气开采业、电力生产供应业和水的生产供应业中,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占所在行业的比重分别高达92.7%、91.8%和64.2%;在石油加工和煤炭采选业中,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占本行业的比重分别为71.6%和60.2%;在交通运输设备、冶金、有色金属行业中,国有及国有控股工业所占比重在31%-48.3%之间。
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依然是我国经济建设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2010年,规模以上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实现工业增加值占全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25%;吸纳就业人员2564万人,占全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28%;出口交货值6.3万亿元,占全部规模以上工业的70%。“三资”企业在经济增长、扩大就业、对外贸易、产业升级等方面继续发挥积极作用。(中新网财经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