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国家外汇局获悉,截至2010年6月末,我国外债余额为5138.10亿美元(不包括香港特区、澳门特区和台湾地区对外负债,下同),其中,登记外债余额为3072.10亿美元,贸易信贷余额为2066亿美元。
从债务期限看,中长期外债(剩余期限)余额为1700.22亿美元,占外债余额的33.09%;短期外债(剩余期限)余额为3437.88亿美元,占外债余额的66.91%,其中,登记短期外债(剩余期限)余额为1371.88亿美元,贸易信贷余额为2066亿美元。
从债务构成情况看,2010年6月末短期外债(剩余期限)余额中,贸易信贷占60.10%,贸易融资(如银行为进出口贸易提供的信贷支持)占18.48%,二者合计占短期外债(剩余期限)余额的78.58%,主要与我国近年来对外贸易的迅猛发展密切相关。由于贸易信贷及贸易融资有真实的进出口贸易交易为背景,不会额外增加外债风险。
从债务人类型看,登记外债余额中,国务院部委借入的主权债务余额为382.09亿美元,占12.44%;中资金融机构债务余额为1230.94亿美元,占40.07%;外商投资企业债务余额为958.16亿美元,占31.19%;境内外资金融机构债务余额为438.06亿美元,占14.26%;中资企业债务余额为59.58亿美元,占1.94%;其他机构债务余额为3.27亿美元,占0.10%。
从债务类型看,登记外债余额中,国际商业贷款余额为2372.50亿美元,占登记外债余额的77.23%,所占比重较上年末上升2.8个百分点;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余额为699.60亿美元,占登记外债余额的22.77%。
从币种结构看,登记外债余额中,美元债务占72.10%,比上年末上升4.34个百分点;日元债务占10.11%,比上年末下降1.78个百分点;欧元债务占4.51%,比上年末下降1.87个百分点;其他债务包括特别提款权、港币等,合计占比13.28%,比上年末下降0.69个百分点。
从投向看,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登记中长期外债(签约期限)余额中,投向制造业的为414.67亿美元,占21.58%;投向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的为246.87亿美元,占12.85%;投向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的为171.92亿美元,占8.95%;投向信息技术服务业的为117.71亿美元,占6.13%;投向房地产业的为110.38亿美元,占5.74%。
2010年1月至6月,我国新借入中长期外债197.76亿美元,同比增加104.43亿美元,上升111.89%;偿还中长期外债本金123.95亿美元,同比减少70.77亿美元,下降36.34%;支付利息14.43亿美元,同比减少6.41亿美元,下降30.76%。
据了解,贸易信贷是指发生在中国大陆居民与境外(含港、澳、台地区)非居民之间,由货物交易的卖方和买方之间直接提供信贷而产生对外负债,即由于商品的资金支付时间与货物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时间不同而形成的债务。具体包括供应商(如境外出口商)为商品交易和服务直接提供信贷,以及购买者(如境外进口商)为商品和服务以及进行中(或准备承担)的工作预先付款。
贸易融资是指第三方(如银行)向出口商或进口商提供的与贸易有关的贷款,如外国金融机构或出口信贷机构向买方提供的贷款。
与贸易有关的信贷是一个较广义的概念,除贸易信贷外,它还包括了为贸易活动提供的其他信贷。从定义上看,与贸易有关的信贷包括贸易信贷、贸易融资、与贸易有关的短期票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