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5月31日电 国家发改委近日发出通知,决定自6月1日零时起将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降低230元和220元,国产陆上天然气出厂基准价格每千立方米提高230元。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二季度价格总水平将继续保持温和上涨态势。
国家发展改革委于近日发出通知,决定自6月1日零时起将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降低230元和220元,国产陆上天然气出厂基准价格由每千立方米925元提高到1155元,每千立方米提高230元,提价幅度为24.9%。同时改进天然气价格管理办法,理顺车用天然气与成品油之间比价关系。对此,记者就相关问题采访了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方面负责人。
发改委负责人在回答为什么选择在这个时间提高天然气价格时称,今年以来,国民经济运行开局良好,继续朝着宏观调控的预期方向发展,回升向好的势头进一步巩固。一季度,我国国内生产总值同比增长11.9%;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9.6%;财政收入增长34%;前两个月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同比增长1.2倍;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7.9%;进出口总额增长44.1%。价格总水平保持基本稳定。一季度平均,CPI、PPI、原材料燃料动力购进价格分别上升2.2%、5.9%和11.5%,其中生产资料价格上涨主要是受翘尾因素影响,新涨价因素仅在1-2个百分点之间。综合各方面的情况判断,二季度价格总水平将继续保持温和上涨态势。
在经济增速回升、经济效益明显好转、价格总水平低位运行的背景下,及时疏导一些积累已久的价格矛盾,既可以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抑制高耗能行业过快发展;又有利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同时还可以将价格调整对价格总水平和各方面的影响控制在可以承受的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