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4月27日电(记者姚均芳、王宇)中国人民银行27日披露的数据显示,2009年人民银行反洗钱报案达654起,涉及金额折合人民币3711.7亿元。
2009年,人民银行反洗钱调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全年共对1082个重点可疑交易线索实施反洗钱调查3149次,向侦查机关报案654起,涉及金额折合人民币3711.7亿元。人民银行的反洗钱报案线索已经成为各地侦查机关打击洗钱犯罪的主要线索来源。
同时,人民银行还积极协助侦查机关调查涉嫌洗钱案件970起,涉及金额折合人民币3012.3亿元;协助破获涉嫌洗钱案件195起,涉案金额折合人民币418.8亿元。协查和破获案件类型主要集中在严重上游犯罪及其洗钱上,特别是贪污贿赂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金融犯罪、毒品犯罪等案件。
人民银行表示,反洗钱工作在配合国家反腐败、打黑除恶、禁毒、反恐等专项斗争中发挥了越来越大的作用。
此外,人民银行配合司法机关起诉和审判多起洗钱案件,有力地震慑了洗钱犯罪分子。其中重庆王某、苏某洗钱案是全国首例涉黑洗钱案,浙江乐清张某、叶某洗钱案是全国非法集资洗钱案,福建福州邓某洗钱案是全国首例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洗钱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成功宣判的洗钱案件。这些洗钱案件的成功宣判,为全国类似案件的审理树立了典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