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部:严管闲置地和囤地问题 四种情况要问责

时间:2010-02-09 10:35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截至2008年,供应给开发商的土地还有14.5万亩闲置,约占当年完成开发面积的近四成

  8日,国土资源部召开2009年度土地卫星遥感图片执法检查工作部署电视电话会议。国土资源部部长、国家土地总督察徐绍史说,土地违规违法持续下降、总体向好,但尚未有效遏制,当前违法违规用地反弹压力依然很大。

  据介绍,2008年度的卫片检查比2007年度违法违规用地宗数和非法占用的耕地面积均下降了44%。2009年度已立案4.1万宗,涉及非法占用耕地20万亩,已查处各种违法建筑1400多万平方米,没收建筑物1924万平方米,各种罚没收入达15亿元,移交纪检监察系统和移交司法系统的各种责任人和犯罪嫌疑人2200多人。总体上看,土地违规违法在持续下降。

  违法违规用地反弹压力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

  徐绍史说,违法违规用地反弹压力大主要表现在五个方面:第一,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土地需求旺盛。去年实际供地已达480万亩。但整个在建、续建、扩建、拟建的项目规模还是不小,铁路、公路、机场、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规模也比较大。与此同时,民生项目的用地需求也在急剧的上升。此外,国务院批准了11个区域性的经济规划区,也涉及大量的土地需求。

  第二,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新农村建设亟待规范有序地推进。特别值得关注的是农业结构调整,设施农业、休闲观光农业的建设,都有不规范的地方。

  第三,推进城镇化新的需求。如果城镇化每年提高一个百分点,有1500多万人进城,城市的公共设施、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建设、住房建设用地等,按每人100平方米算,就需要1500平方公里,大概有225万亩地。今年中小城市和一些县,包括中心镇,由于城镇化进程的加速,土地管理面临着很严峻的挑战。

  第四,房地产开发当中的闲置地、囤地、炒地问题,对土地执法监察提出了新的任务。据闲置土地统计,2007年之前供应给开发商的地还有10万亩,2007年供的有3万亩,2008年供的还有1.5万亩。另据2008年统计公报显示,当年完成开发土地面积约为39.0495万亩。由此可计算出,截至2008年闲置土地面积占2008年全年开发土地面积的37.13%。

  根据国务院的部署,国土资源系统要严格监管房地产开发用地,闲置用地要按规定处理,对囤地、炒地要进行查处。最近,广州、北京、南京、南昌先后收回了房地产开发公司的闲置用地或者说是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正常开工的用地。上海市公开督办八宗房地产的闲置用地,北京市公开处置闲置用地,暂停了八家房地产企业在土地交易市场上参加交易活动的资格。现在房地产企业、房地产开发资金在向二、三线城市走,监管的任务非常重。

  第五,违法违规批地用地有新的变化。有的地方以工商变更登记的方式倒卖土地,房地产公司招拍挂拿到土地之后不开发,等到市场转好时,把股份转让给下家,而且变更法定代表人,规避了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转让,规避了契税、土地增值税等。土地执法监管需要有相应的应对措施。

  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出现四种情况要实施问责

  据徐绍史介绍,2009年度的卫片执法检查将实施问责制。对于此次卫片执法检查,徐绍史认为有三个特点:第一,覆盖全国,实施问责,部门联手。这次卫片执法检查,实现31个省、市、自治区、2859个县全面覆盖。监察部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将联手推动“15号令”实施问责制的贯彻落实,这是一个大的特点。

  第二,突出重点,分级负责。国土资源部重点抓50万人口以上的155个城市,各省、市、自治区也要明确重点城市进行监管。

  第三,全国遥感监测“一张图”与监管平台衔接。这是加强有效监管的一个创新。

  据了解,“15号令”规定有四种情况需要问责:年度内本行政区域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面积的比例达到15%以上,或者没有超过15%,但造成恶劣影响和严重后果的;土地违规违法案件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土地违规违法行为不加制止、不组织查处;对土地违规违法隐瞒不报,压案不查。

  徐绍史说,实施问责,要防范人为造假、虚报、漏报等,一定要如实判别,确保数据真实准确。要充分利用遥感监测“一张图”和综合监管平台,并与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的结果、近两年土地审批的结果、年度变更调查的结果进行比较。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谎报瞒报的,要敢于碰硬,坚决追究责任,严肃查处。(记者 夏珺)

编辑:马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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